問:基督教宗派林立,有浸信會、信義會、循理會等,各有其敬拜禮儀;究竟那一個宗派才是正統的呢? 答:基督教宗派林立,有許多原因。最大的原因是因為基督教神學的產生與其他宗教有很大的不同。基督教並不是先有神學思想或者哲學理念而後產生文字經典,而是先確立了文字正典,而後總結歸納出思想哲學。當各人對正典的理解和總結有所不同,便容易造成分歧,發展下去就難免各有其是,自立門戶,各種宗派於是產生了。 真理本身是永不變更動搖的。人的理解有不同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各人的稟賦不同、智識不同、背景不同,再加上時代不同、環境不同等等;自然產生不同的結果。但是不管任何宗派,對聖經如何解釋,或對敬拜禮儀如何循行,基本上要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以聖經內容為根據,離此就不是正統的基督教而是異端了。
信仰問答
信仰問答 – 人怎能复活
問:人死了,死體也腐爛了,怎能復活?到現今這個科學倡明的時代還相信復活,會不會過於迷信? 答:死人復活當然不是自然現象,所以也不是科學的問題。因為,自古以來,從來沒有一個人會復活,也從來沒有一個生物會復活。我們知道,物理學之熱力學第二定律告訴我們,萬物的自然變化現象,全部都是越變越壞,越變越舊的。宇宙之中,沒有一樣事物是例外的。聖經也證實這一點,因為聖經形容整個物質世界為「必朽壞的」,但卻形容天上屬靈的世界為「不能朽壞的」。意思是,只有物質世界的事與物才受熱力學第二定律限制,天上屬靈的世界是不受熱力學第二定律限制的。因此,我們不是說,耶穌這個人靠著什麽藥物或方法可以復活,乃是說,耶穌復活證明耶穌真是神的兒子,是宇宙萬有的造物主,是不受任何物質定律限制的神。神有能力創造出宇宙和其中的定律,當然祂也有能力脫離物質定律而復活。要就是根本上沒有神存在,倘若我們相信有神存在,有靈界事物存在,復活的事就不是沒有可能的了。其實,聖經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 9:27)倘若我們將最後那一句「死後且有審判」刪去,會有什麽結果呢?答案是,人類再沒有道德觀念,因為沒有審判,誰來報應違反道德的人呢?人類變成絕望,因為人一死了,就完了,全部結束了。然而,我們喜歡自己完了,結束了嗎?如果人有靈魂,人會復活,我們不喜歡嗎?我們不想與自己的親人在天上會面嗎?我們不盼望世上許多不公平的事,在來世得著公平的審判和報應嗎?所以,胡亂反對復活的人,等到有一天他要面對死亡之時,他就會明白,尋得復活的途徑是何等重要了。
信仰問答 – 為什麼有人奉主的名求也不得?
問:為什麼我們看見有許多基督徒奉主耶穌的名禱告也不會靈驗? 答:「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這句話並不是一句咒語,迫使神不能不照我們禱告的吩咐去行。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原是為要表明我們與主耶穌和天父之間的「關係」,我們乃是憑這「關係」所得到的資格來向神禱告的。我們與主耶穌和天父有著什麼樣的「關係」呢?我們與主耶穌的「關係」就是「僕人」與「主人」的關係,作為一個「僕人」,我們向「主人」所求的,當然必須是「主人」所認為是合理的,是對「僕人」為「主人」所辦的事情有益處的,一切主權都在於主,不在僕人自己。設若一個「惡僕人」向「主人」求什麼,「主人」會不會答應呢?當然不會。因此、許多基督徒雖然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但如果他犯罪作惡,又想主耶穌幫助他作惡,你想主耶穌怎可能會答應他呢?再者、我們與天父的「關係」就是「父親」與「兒子」的關係,作為「兒子」的,我們向「父親」祈求,當然必須是「父親」認為對兒子有好處的,我們的知識有限,許多事物我們看為好,在全知的天父看來可能有害,於是雖然我們求,天父也不答應給與我們,就像小的時候,求爸爸給我們小刀和火柴玩,爸爸不但不答應,更將我們責備一頓一樣,因為他知道,小刀和火柴會傷害我們。所以、一個不明白天父旨意的基督徒求天父,雖然他奉主耶穌的名求,你想為天父的會不會答應他的禱告?當然不!我們感謝神,祂不是盲目的有求必應,祂乃是按祂認為最好的旨意來聽我們禱告,為的是叫我們更長進,更成熟,不以所求的好處重要過祂與我們的關係。
信仰問答 – 神是慈愛還是兇惡
問:詩篇136:每一節都說「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然而,全詩卻敍述耶和華以非常殘忍的手段殺人,例如「擊殺埃及人的長子」、「殺戮有名的君王」等等。究竟耶和華是慈愛的,還是兇狠的?再者,舊約聖經的律法,動不動就判決犯法的人死刑,例如:不受割禮者、行邪術者、交鬼者、咒駡父母者、信異教者、與獸淫合者、同性戀者、行淫者、亂倫者……。 答:我們不能只看神擊殺罪人,就說神是兇狠的,殘忍的。就如我們看「包公傳」,不能只看「狗頭閘」就說包公兇狠殘忍一樣。神擊殺埃及人的長子,是因為法老王長期以來將所有以色列人生產的男嬰殺死而報應他們;神殺迦南地有名的君王,是因為他們的罪惡滿貫。神是公平的審判者,審判者自有宣判的刑罰。單單看刑罰本身而不看審判的因由,是為瞎眼,是為不公。至於舊約律法判定行邪術者、交鬼者、咒駡父母者、信異教者、與獸淫合者、同性戀者、行淫者、亂倫者……處死,這是神公義的標準。然則我們憑何種標準來判定神的標準不公?造物主不能按祂的旨意來定受造之人的道德標準,試問還有誰可以?再者,後來以色列人離開神,大大犯罪,比上述這些罪更嚴重得多,神還是沒有按他們的過犯報應他們,乃長期忍耐,給他們悔改的機會,顯出神的慈愛來。我們為什麼又不計算這一點呢?從聖經我們看出來,神定規最早犯罪的人,要受更重的刑罰。因為,那時的道德標準高;後來犯罪的人,受的刑罰較輕,因為道德標準被破壞了,人們犯罪的原因有很高的成份是受前人犯罪例子的影響。為此,我們看見越上古時代,神對付人的罪越嚴厲,越到後世的人犯罪,神對付他們就越輕。
信仰問答 – 天有柱地有基
問:約伯記26:11和38:4說,天有柱,地有基,這會不會不符合事實呢﹖ 答:約伯記乃是一個戲劇的對白,文章的體裁也是屬於戲劇體裁。因此,26:11所記載約伯的話,其內容有不少部份是屬於喻意性質的。我們不能將喻意性的形容當作實意來解。例如,約伯在前文第8節說:「將水包在密雲中,雲卻不破裂。遮蔽他的寶座,將雲鋪在其上。」這是形容大量雨水竟然貯藏在天空,雲好象一個大包袱一樣,包著這麼多的水,卻不見這包袱破裂。這分明是一種喻意體裁,為的是以古人的感受來形容大自然的奇妙而已。接著約伯形容「天的柱子因他的斥責震動驚奇」,這樣的形容,分明是將天地當作神的殿,正如前文形容神的寶座在密雲中一樣。喻意性的筆法在聖經裏有許多,就如挪亞洪水的形容,經文形容當時下大雨的情況說:「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這不是說天上真的有一個「窗戶」,乃是形容傾盆大雨而已。現在約伯用戲劇體裁來喻意「高得頂天的高山」,像神殿中「柱子」一樣,當神在大怒中斥責人的時候,連像柱子的高山也震動起來。聖經形容神發怒使高山震動的例子也有許多,就如耶和華神降臨在西乃山的時候,並詩篇46篇所詳細形容的一樣。至於約伯記38:4指出:「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那裏呢?」也是為喻意神創造大地,如同建造房屋一樣。因此,「立大地根基」不能按實意來解釋,以為地也有「根基」,只能喻意神創造大地如同建造房屋。這樣,「立根基」就是「動工」的意思而已。
信仰問答 – 爲什麽說坐在父神的右邊?
問:神是三位一體的神,那麼說「升天的主坐在父神右邊」,難道神右邊的座位是空著的嗎? 答:首先我們要明白,聖經的慣用詞「坐在右邊」的意義是什麼。原來「右邊」一直被猶太人看為「最蒙福,最大權,最有力」的暗示,就如雅各為約瑟的兩個兒子祝福,他故意將右手轉過來搭在約瑟的小兒子身上,左手反過來搭在約瑟的長子身上,為他們祝福.約瑟看見了,還以為雅各年老,分不清長子和小兒子是誰,於是上前提醒他的父親雅各,但雅各卻表示他知道一切,他是故意立小兒子為長子的。所以,聖經說主升上去坐在父神的右邊,其含意實在是被父神立為最大權、最蒙福,如同長子一樣承受父神一切的豐盛。至於「三位一體」的關係,我們從啟示錄第四章和第五章所記載的天上敬拜,可以看到天上只有一個寶座,到第五章記載「羔羊」,即聖子耶穌基督出現的時候,我們仍然沒有看見為祂和聖靈另外設立寶座。這一點使我們想起啟示錄第三章主耶穌所說的一句話,主說:「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祂同坐一般。」這是說,聖父、聖子和聖靈同坐在一個寶座上,其真實意義是為要指出,神是三位一體的神,祂們坐在寶座上是一位,當聖子和聖靈被差到世上來之時,寶座並沒有空置,因為還有聖父坐在那裏。
信仰問答 – 亞當夏娃得救嗎?
問:亞當夏娃曾與神面對面說話,所以他們必信神。及至他們被趕出伊甸園後,其子女們也信真神,這說明亞當夫婦把神傳給其子女,所以始祖亞當和夏娃都應該得著永生,對嗎? 答;聖經沒有明文指出亞當和夏娃是信神的,但我們可以從經文的含意中得知,他們兩人極可能是信主得救的。要解決這問題,首先我們要明白,舊約的人,就是主耶穌降世之前的人,也是因信耶穌而得救的。正如主耶穌對猶太人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約 8:56)保羅也在羅馬書及加拉太書中多處證明亞伯拉罕也是因信稱義的。最顯著的還是希伯來書第十一章,這一章經文詳細指出,自古以來,極多偉人都是因信稱義的,就如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摩西,喇合,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等,到了這一章的最後,作者更指出:「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來11:39-40)這是說,舊約這些信心偉人將來必定與我們一同復活,一同得進天國。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不會埋怨主耶穌降世太遲,無法拯救舊約時代的人,因為神的救贖工作原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所以不論舊約時代,不論地球上那裏的人,凡願意信的,神都會安排他們有機會相信主而得救。所以我們可以簡單的說,在耶穌基督降生以前的人,他們也是用信心向後仰望那位即將來臨的救世主,而在耶穌基督降生以後的人,則是用信心向前仰望那位曾經的救主。
信仰問答 – 爲何動物分潔淨與不潔?
問:萬物皆神創造,何故神定某些動物為不潔,某些為潔淨呢? 答:神為什麼界定某些動物為潔淨,某些為不潔淨,準確的原因我們無法知道,因為聖經中神並沒有向人說明原因。但是從整本聖經來看,特別是專論獻祭的「利未記」來看,聖經定某些動物為「潔淨」,某些為「不潔淨」,完全是為「獻祭條例」,和「衛生條例」兩方面。在「獻祭條例」方面來說,因為祭牲是用來預表無罪的主耶穌基督為擔當我們的罪而受刑罰,所以不能用性情兇殘的動物,生活污穢的動物,於是就定這些動物為不潔。在「衛生條例」方面,性情兇殘的動物多是吃死屍肉的,因此容易染上細菌,生活污穢的動物因吃食不潔的東西,更是如此。只是、在舊約時代,因為還沒有顯微鏡,人類對細菌仍未認識,對其他病毒或不良的化學成分就更無法瞭解,於是神就將「衛生條例上的不潔」混合在「獻祭條例上的不潔」,一方面為要叫以色列人藉此可以想像到「罪」是污穢的,從而叫他們討厭犯罪;另一方面又叫他們因討厭吃食不潔的動物而避免感染細菌的疾病。以上的條例,發展到新約之時,就有了很奇妙的變化,原因是主耶穌親自到世上來為我們一次獻上自己成為永遠有效的贖罪祭,以後我們就用不著再獻任何祭牲,於是「獻祭條例上的不潔」就被廢除,至於「衛生上不潔」的問題,也因為煮食的方法大大改進,肉食中絕大多數的殺菌都被殺死,所以「不潔」的問題就迎刃而解。然而、猶太人不明白「不潔條例」的原意,只按字面的意義死守這些條例,對主耶穌和祂的門徒作出諸多的批評,所以主耶穌向大聲宣告出一個大原則,說「凡從口裏進去的,不能污穢人;唯獨從人心裏出來的,乃能污穢人。」這就是「屬物質層面的任何事物,都不能影響屬靈層面的狀態。物質只能影響物質,屬靈的才能影響人的靈魂或靈性。」主耶穌這個大原則,也就是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十四節那裏所指出的,他說:「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新約聖經之所以勸我們不要吃不潔之物,並非為食物本身,乃是為「因愛心的緣故不要為食物而絆跌人」而已(參羅14:13-23)。
信仰問答 – 聖經的的疑難,默示
問:哥林多前書7:12節說:「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在25節又說:「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既然保羅也認為是他自己的意見,不是主說的,為什麼我們還說聖經是神的話語,是無誤的? 答:我們說聖經無誤,是神所默示的。「默示」這個詞,並非「默寫」的意思,其原文的意思是英文的「inspiration」,因此「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這句話的意思是聖經是神所啟示的。是通過不同的作者充分理解神的啟示,用自己的筆法、語氣和語言習慣表達出來的。作者們不是一個傀儡或者抄寫工具。這個時候,重要的表達啟示中的意思,詞句並不重要。雖然如此,但是卻並不排除有很多話是神直接啟示作者們寫出來。這就是保羅說的,“主說的”和“他自己的話”。但是不論如何,這些在聖經中的話語,都是神所默示的。這其實也更從另一個角度說明了神對聖經的默示過程,作者在寫這些經文的時候,其實自己並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神使用,成為神的工具,他們只是按照神的啟示,把自己對一些教義和教會生活的意見表達出來。但是神正是使用這樣的方式成就啟示的工作。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要清楚,聖經作者所表達的意見,並不是簡單的按照他們人的經驗和理解來隨便發表的,而是切實的理解了神的旨意之後的結果。
信仰問答 – 什麽是嬰兒奉獻禮?
問:請問什麽是嬰兒奉獻禮,同嬰兒洗禮有什麽區別? 答:嬰兒奉獻禮,顧名思義是父母或監護人,在聚會中給予這孩子祝福並因上帝賜下這孩子而奉行感恩,將嬰孩奉獻主前。嬰兒奉獻禮不是代表嬰兒決誌相信上帝,而是出於父母單方面的意願,表達他們甘心將上帝所賜交托給上帝,並立誌照上帝的律法教養他們,父母願意承擔基督徒父母的責任。最後是表示父母甘心獻上孩子為主所用,盼望孩子日後長大,能服事神,行在上帝的旨意中。 新舊約聖經中都提到類似的奉獻禮,如舊約《撒母耳記上》1章28節撒母耳的母親哈拿說:“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新約《路加福音》2章記載約瑟和馬利亞帶著小耶穌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獻與主。 嬰兒奉獻禮同嬰兒洗禮不同。今天天主教的教義認為教會的範圍包含成年人和嬰兒,神救恩的約應該在每一個人身上。而洗禮就是神無形的恩典在人的身上有形的顯現。所以他們支持嬰兒洗禮。在這個問題上,雖然基督教和天主教有明顯的分歧,但是卻不是根本的不同認識。因為基督教和天主教都認為洗禮同得救無關。在這個基礎上,基督教認為洗禮見證了人的信心,每一個接受洗禮的人,都需要表明自己的信心,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做見證”。而嬰兒無法自我表達信心的,所以不應該給嬰兒施洗。天主教的觀念是洗禮見證了神的恩典,這恩典是給每一個人的,所以可以給嬰兒施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