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麼是人們常說的“極端”?
答:在現今的教會裏,你會偶爾聽到有的基督徒會談論什麼極神啊,你是永在和平君王,你賜下平安,也教導我們使人端、異端之類的話題。什麼是極端,凡是斷章取義單獨高舉某一條聖經真理,極力標榜其重要性,忽略聖經的統一性,完整性,把其擺在信仰根基那樣的地位叫人接受,持這樣的思想就被稱為極端主義。往往這樣的人會分別成一種組織。“蒙頭會、哭派、重生派、極端靈恩派、悔改派、保守基要派”等等,例如:蒙頭會強調婦女聚會時必須“蒙頭”,那怕頭上頂一個黑手帕也行,他們找出婦女蒙頭的依據是在新約哥林多前書,但實際上那是給猶太民族的一種規定,不適用我們今天的人,這就是一種把習俗當作真理教導人的極端例子。“哭派”強調人禱告時必須得哭,不哭禱告就不蒙上帝垂聽。他們引用聖經詩篇51:17說憂傷痛悔的心,主必不輕看,這也是斷章取義的結果,違反了多處聖經經文才能引證一個道理的原則。“重生派”著重人重生及重生後的行為,忽略了重生只是人屬靈奧運會的開始階段,而不是成熟階段。還有的例如得救的人要說方言,基督徒應該只在星期六聚會等等。這都屬於對聖經只遵行了一部份教導。對聖經其他有關生命的教導忽視了。象“悔改派”“保守基要派”“極端靈恩派”等屬這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