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到底什麽是重生得救?重生和得救是兩件不同的事嗎?
答:“重生”的意思是重新再得生命。主耶穌告訴一位年老猶太學者尼哥底母:“你必須要重主”。因為“人若不重主,就不能見神的國”。又說“人若不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水最基本的功能是洗凈。所以重生包含的第一重含義是要對自己的罪悔改。我們需要自己省察,在我信主的過程中,曾以任何方式向主表示我是個罪人而求主赦免洗凈嗎?第二重含義就是新生的人需要有聖靈的同在。因為一個人即使是對自己的罪有了懺悔的心,但是卻沒有被神的靈所更新,也不算是真的重生。聖經中說:“你若口裏承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羅十:9)。得救的兩個基本行動:第一,人肯公開承認耶穌基督是我個人的救主,是拯救靈魂的救主。換句話說,在認識我的人面前,大家都知道我是個信耶穌的基督徒。其次,人心裏確實相信,主耶穌已經從死裏復活了。這復活乃是神所彰顯的大能。當我們口裡承認,心裡相信的時候,神就承諾讓聖靈來到我們的心裡。
所以,每一個真心懺悔自己的罪,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的大能和救贖的工作,就是一個從水和聖靈而來的新的生命,這個新的生命是從神而來的,所以我們把這樣的過程稱為“重生得救”,實際是一個意思。
重生得救原是個奧秘,但聖靈借著聖經的話,已經說得很明白了。如果你覺得,上面所提到的,你早已完成了。那麽你不該再有任何懷疑,正式向自己宣稱,你是一個得救重生的基督徒。若是你目前仍在做些基督徒不該作的犯罪行為,沒有悔改過;也不敢在親友中認自己是個基督徒;也從不覺得耶穌的復活與你有什麽關系,那麽,你應當好好禱告,糾正自己,依靠聖靈的能力,完成你重生得救的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