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曾經寫過一篇雜文,說的是一個學生向先生請教如何學習“立論”,也就是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於是老師就講了一個故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個男孩,闔家高興透頂了。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點好兆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他於是得到一番感謝。」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他於是收回幾句恭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他於是得到一頓大家合力的痛打。」
「說要死的必然,說富貴的說謊。但說謊的得好報,說必然的遭打。你……」
「我願意既不欺騙人,也不遭打。那麼,老師,我得怎麼說呢?」
「那麼,你得說:『啊呀!這孩子呵!您瞧!多麼……。阿唷!哈哈!Hehe! he, hehehehe!』」
魯迅先生文筆犀利,辛辣地嘲諷了那些“牆頭草”式的人,但是不經意的,這短文也說明了一個事實,要對別人說真話,實在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因為說出並不讓人樂觀的真相往往讓人討厭。
這讓我想起很多人面對福音的態度。因為福音是很絕對的,相信的就得救,不相信的就接受永遠的懲罰,黑白分明。對那些不信的人,這絕對不是一個好消息。所以很多人一聽到福音的資訊,心中就充滿了抵制,通常首先的反應就是懷疑神是否存在:“你怎麼知道你說的神是真實的呢?”其次就是反感:“不信就下地獄?只有像你們一樣才得救,太誇張了吧?你這不是在恐嚇我嗎?”
在這個世界上,最令人悲哀,也最真實的事實就是,世界上很多的事情,並不會因為我們的否認,或者不能理解,不願意接受就會改變。
事實就是事實,神啟示人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又警告人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這是一個無法改變的真理。其實問一問那些懷疑和否認的人,他們也不能證明他們所反對的一定是錯誤的。但是即使這樣也不願意放下身段,客觀的衡量這個世界上的一切。
為什麼呢?
因為承認有神,就等於承認人的有限:原來自己並不真正是這個世界的主人,而是被造物中的一員;承認有神就等於承認了人的軟弱:原來這個世界上永遠都有些事情是人所不能瞭解,不能完成的;承認有神,就等於承認這個世界上有絕對的善惡標準,也就等於承認了自己依然存在的偽善和罪惡。
所以,很自然的,人就找到種種的理由否認神的存在,因為這樣可以讓自己在心理上好受一點。人們寧願抱著疑問相信死後一切都煙消雲散,也不願意接受神的存在和他所給人的拯救。
聖經中形容這些人說:“愚頑人心裏說:沒有神。” (詩14:1)其實當人面對福音的時候,這並不是一個判斷的問題,僅僅是一個是否願意接納的問題。因為被造的人永遠不能明白創造者的奧秘。因為自己的有限就去否認一切,這真是一種典型的掩耳盜鈴的心態。其實他不知道,正是這樣的態度,同神永恆的救恩擦肩而過。
過去有老話說“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你的選擇是什麼?你願意做一個聰明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