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的話 – 2013年4月14日

要說一個移民對什麼最關心,我想文化的衝突和融入絕對可以算是一個。因為這是同我們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的問題,其實這也不僅僅是同移民有關,也是同社會中每一個人都有關的事。從的大層面看,這涉及到國家各族群之間的安定團結,從小的層面看,則會影響我們日常的生活。

前幾天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丹麥有一位女性國會議員對紐西蘭軍方進行訪問。可能是負責接待的人想給遠方的客人一個驚喜,也可能是他非常自豪于紐西蘭的傳統文化—他安排了一場傳統的毛利戰舞來歡迎這位議員。按說這位負責人的安排在紐西蘭也算是很平常的事,畢竟我們紐西蘭能拿得出手又有代表性的東西並不多。但是這次卻出了岔子,當幾個半赤裸而又滿身滿臉刺青的毛利大漢突然蹦出來,伸著舌頭、瞪大眼睛對著這位北歐的女士又喊又叫,開始表達歡迎的時候,那位丹麥客人明顯被嚇著了。看來這位女士被嚇得不輕,事後她很嚴肅的發表了她的看法,她認為毛利人的迎賓戰舞是很不文明的,而且她也不覺得那有什麼文化性或者美。

我想這位女士的評論一定會讓很多毛利人感到氣憤,畢竟,在他們看來,“這是傳統,在這個舞蹈裏面包含了尊敬,歡迎,熱情,充滿了愛和生命的氣息”(一位毛利朋友的評價)。但是很明顯,這位丹麥的女議員一定不這樣認為。可能在她的眼裏,尊重和歡迎應該是一隊全副武裝的軍人儀仗隊,裝備精良,衣著筆挺,儀錶堂堂—這才是文明和尊重。

今天是一個多元的世界,多元的社會。現代科技的發展讓時間和空間的距離都變小了,不同傳統的人可以很容易地生活在一起。毫無疑問,這是人類社會令人可喜的發展。但是問題是,當這些不同傳統、背景和文化的人聚在一起的時候,我們要如何去面對這些可能的衝突?

我想有一些問題是可以而且容易協商解決的。就像這些不涉及到原則的問題。比如四川人遇到了東北人,一個人認為菜又麻又辣才叫好吃,另外一個人則不這樣認為。那怎麼辦呢?一個辦法是各吃各的,大家老死不相往來;另外一個是有一方改變自己的口味。怎麼選擇其實都不重要,大家都理性一點,協商一下就過去了。

但是有些事情卻是很難調和的。比如說“什麼叫做偷竊,應該怎樣處罰”這類的問題。一個傳統的阿拉伯人會認爲拿了別人東西的人,哪怕是一張紙,一本書,這都算犯罪,處罰的結果就是應該把手砍下來掛在電線杆上。而一個紐西蘭人,即使面對著一個得逞的偷車賊,也只會同意用社區勞動和教育來懲罰他。但是這類可以規劃成黑白分明的事情,只要能分清背景和環境,雖然不太容易理解對方的想法,依然屬於可以互相妥協的一類。但是如果再深一步,涉及到一些更深層次的東西,比如說如何界定文明、正義,道德,歷史,這就很難互相對話了。這就像這次如何評價毛利戰舞的事情,或者一個亞洲移民的kiwi鄰居要求他每週修建一次他自己庭院裏的草一樣—沒有什麼道理,但是就是無法解決,而且會影響日常的生活。

在多元文化下不同文化之間怎樣才能互相融合?我想那不應是一種文化容忍,或者“旁觀”另外一種文化,從而顯出自己的大度或者雍容—那早晚會出問題。也不是一種文化強勢的,或者潛移默化的去把另外一種文化改造、同化掉—那可能直接就出問題了。真正文化的融合應該是在不同的文化中找到一個恒定的標準,一個絕對的真理,每一個文化傳統都把自己不同於那個標準的部分去掉,發揚自己的文化中好的那一部分,這樣就能既保證文化的多樣性,又避免了不同文化之間的衝突。大家取長補短,共同創造一種新的文化。

絕對的標準和真理哪里能有呢?只有在神那裏才可能找到。所以對我來說,那新的文化就是天國的文化了,我想這就也是我們需要神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