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2:1-2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是非善惡,其實每個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標準。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也明白世界上通用的標準是什麼。也就是說,自己的思想行為是不是觸犯了這些道德、法律,其實自己是明白的。其中的不同不過是是否願意約束自己的欲望,服從這些道德法律而已。 基督徒應該是一個奉公守法的人,不是說世界的道德法律完全符合了神的要求,而是這些東西是被神認可在一定的時間,空間中可以維護大多數人利益。順服於這些,就是順服於神的管理和權柄。另外,作為一個神的見證人,如果不能被社會中絕大多數的人所稱頌,怎麼可以說是見證呢? 使徒約翰要求人不要犯罪,但是我們知道能從道德、倫理,法律上都不犯罪的人是不存在的。我們總是會多多少少的做一些越界的事。使徒提醒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是要依靠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付了代價,使我們可以被稱為無罪的人。這對基督徒來說,就是耶穌基督對他所救贖的人的教導:“不要再犯罪”,如果聖靈提醒我們某些事情,想法不對,我們就要克制自己,不去做,我們要努力做一個聖潔的人。對於沒有接受耶穌,讓自己的罪得救贖的人來說,就是思考罪的結局,尋求救贖之路,因為耶穌基督的救贖是為普天下人的。 禱告:天父啊,求你幫助我,讓我做一個努力不犯罪的人。因為你救贖了我,我不能再回到那些污穢之中。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