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父神,求祢幫助我們更深信靠祢永遠的生命。求祢使我們感受到愛是今有而永存的,肉身是祢賜給祢兒女的禮物,一旦損壞,祢必為他穿上新的。今生的工作也是祢給我們的,作完了,祢還要給我們。愛使我們的生命充滿歡樂,因為愛是從祢而湧流的。因為祢是愛,我們就永遠愛祢。幫助我日日感受祢永生的影兒,雖然模糊,終必顯明給我們看。願祢兒子的福音和聖靈的低語,使我們對來生更有信心、堅定與清晰,好在祢呼召我們的時候可以歡樂,最後進入耶穌基督的榮耀裡。阿們。 戈爾伯
牧者的話–2014年10月5日
如果問“見義勇為”用英文怎麼說,我想大家會有很多不同的译法。比如:Act bravely for just ice;或者Standup against injustice。雖然這些譯文能表達“見義勇為”的意思,但卻不是地道的英文說法。對我們在亞洲長大的人來說,很難想到“見義勇為”的英文竟然是“Good Samaritan”,就是“好撒馬利亞人”。 上周我们都知道了Lucy Knight見義勇為的事迹。如果你去新西蘭各大媒體的網站上用“Good Samaritan”做關鍵詞搜索,會找到成百上千條關於LucyKnight的消息。 基督徒都熟悉聖經中“好撒馬利亞人”的故事。在西方,不僅基督徒,就是不信主的人也知道“好撒馬利亞人”就是見義勇為的代詞。甚至多數西方國家都把“見義勇為”方面的法律,稱作“Good Samaritan Law”—-“好撒馬利亞人法”。這其實也很正常,因為西方文化深受基督教文化的影響。從語言到公眾和個人行為,很多都有聖經的烙印。 然而,過去幾十年,西方社會越來越遠離聖經教導、遠離神。因此,對我們這些來到新西蘭的新移民來說,雖然需要學習像“見義勇為”這樣的“基督教文化”,但我認為,更重要的是要認識“基督”;是要“基督化”,而不僅僅是“基督教文化”。 我們回到聖經來看看什麼是真正的“見義勇為”,或者說誰是“好撒馬利亞人”。“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記載於路加福音10:25-37:一個人被強盜打成重傷,丟在路邊。有祭司和利未人路過,但不聞不問,惟有一個路過的撒馬利亞人動了慈心照應他。 耶穌講這個比喻,是告诉律法師誰是我们的鄰舍。“誰是我的鄰舍呢?”是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嗎?應該是。可是,如果需要幫助的人是我的鄰舍,我們有沒有真的愛過、幫過呢?我們有沒有能力去愛、去幫呢? 這段經文的重點,其實不在於那位撒馬利亞人有多好,也不在於祭司和利未人有多可惡。重點在36節:誰是那位受傷者的鄰舍呢?我們可能會立刻回答:當然是那個撒馬利亞人啦。不錯,這位好撒馬利亞人,他有憐憫的心,有愛心;他愛有需要的人,他也有能力愛有需要的人。可是,他是誰呢?、、、康來昌牧師說地很好,請記住:他的名字叫—-耶穌。耶穌是所有軟弱無助之人的鄰舍。 耶穌,滿有恩典憐憫,在我遍體鱗傷、可憐兮兮、無力自救的時候出手救我。面對被打得半死的人,祭司走過去了,利未人也走過去了,但好撒瑪利亞人停了下來。我們不要罵祭司和利未人沒有良心,我們常常就是祭司和利未人。象Lucy Knight这样挺身而出的人实在太少,因而更让人钦佩。 感謝主!耶穌是真正的“見義勇為”。不僅如此,他甚至是“見‘惡’勇為”,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還敵擋神的時候,他就愛了我們、憐憫我們、幫助我們;來作我們的鄰舍,拯救我們。 說到這裡,你可不要說:那好吧,耶穌有無限的愛心,他是眾人的好鄰舍,我們就等著他來愛吧,我們不需要去愛人了。這樣想就錯了。我們不能忘記這段比喻的最後一句話:“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耶穌是真正的“好撒馬利亞人”,我們要效法他見義勇為的榜樣。 不僅要效法耶穌見義勇為,我們更要明白,因著自己被打得半死的墮落的罪性,人也許可以在一時一事上見義勇為,但沒有辦法靠自己時時常常見義勇為。我們必須靠聖靈的大能,靠與主耶穌生命的連結,來改變我們的生命,讓我們越來越像耶穌,可以做別人的好鄰舍。上個主日華語堂的會友為Lucy慷慨解囊,這其實也是見義勇為,是我们效法好撒馬利亞人的一个行動。 親愛的朋友,你要學習好撒馬利亞人見義勇為嗎?要。很好,但前提是,你要相信耶穌就是那位有憐憫心、又有能力愛我們的神;要先接受耶穌的憐憫,領受耶穌的愛;然後,才可能有來自神的生命和力量去愛神愛人,才會認識和享受基督而不僅是基督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