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8日

約翰福音16:24 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 “有求必應”,多好的事情,誰會不盼望呢?基督徒也是凡人,也會有這樣的想法,並且,我們必須承認,自己各樣的需要一點都不會比那些不信的人要少。但是耶穌基督這樣的應許是有條件的:奉我的名。也就是神必然應許的祈求,必然是奉耶穌基督的名而來的。很多人把這樣的要求簡化為咒語似的“奉耶穌基督的名求”,他們以為這樣神就必然聆聽。結果當然是顯而易見的。 “奉耶穌基督的名”,意味著可以代表耶穌基督,也就是說,即使是耶穌基督本人在場,祂也會說出同樣的祈求來。所以,求必得著的條件不是我們話要怎樣說,而是說什麼。如果我們的所求所想是符合神的旨意,神必然就會讓我們“求必得著”,這也是顯而易見的事情。 所以,親愛的弟兄姐妹們,我們是不是真的渴慕做一個常常喜樂可以滿足的人呢?我們還是回到事情的起點,讓自己的心思意念都不在耶穌基督以外吧。這樣,神的恩典必然與我們同在。 禱告:天父上帝,祢愛我們,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但是祢絕對不會縱容我們,溺愛我們。願祢的靈不停的更新我們,使我們明白祢的道,讓自己的心懷意念都在祢的旨意中,這樣我們就常在祢的恩典之中。讓自己也成為祢恩典的見證,讓祢的名被榮耀。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