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問題一直環繞著我:基督徒和神的關係怎樣才能越走越親密呢?其實說起來,我產生這樣的想法的原因很簡單,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驗:初信的時候,很有被聖靈充滿的感覺,覺得神總是與自己同在,總是保護自己,關心自己,指引自己。自己也有興趣讀經,禱告,四處去參加各樣的教會活動—-和神的關係好像是蜜裡調油。但是逐漸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樣的感覺逐漸的淡下去了,教會的活動,讀經,禱告逐漸成為了一種習慣—習慣有了,感動卻沒了。這就好像是人家形容中年夫妻的關係:左手握右手,什麼感覺都沒有。
聖經中常用婚姻來預表基督和教會的關係。所以我想就不妨從人的經驗看看,有什麼樣的解決辦法。
新婚的夫婦總是生活在甜蜜裡。他們對未來充滿了盼望,他們可以互相勾通,互相體諒,努力把自己最好的展現給對方,也努力的接納對方一切的缺點。但是時間久了,這一切就變了。我想起了一首過去的歌:
我給你愛你總是說不,難道我讓你真的痛苦,哪一種情用不著付出,如果你愛就愛得清楚。
說過的話和走過的路,什麼是愛又什麼是苦,你的出現是美麗錯誤,我擁有你卻不是幸福。
你的柔情我永遠不懂,我無法把你看得清楚,你的柔情我永遠不懂,感覺進入了層層迷霧。
你的柔情我永遠不懂,霧中的夢想不是歸宿,你的柔情我永遠不懂,我等待著那最後孤獨。
我想歌詞的作者絕對是個有很深生活體會的人。夫妻兩個都知道對方是愛自己的,最少是承認、也願意堅守婚姻關係的。就好像是我們無論多麼冷淡,都會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一樣。但是彼此的關係卻越來越冷,彼此間感覺不到對方的愛,偶有交流也好像是“雞同鴨講”,完全不在一個頻道上。 時間長了,心中記得地只有彼此帶來的傷害,甚至開始逐漸懷疑自己最初的選擇。
這樣的婚姻貌合神離,雖然看起來相敬如賓,但是實質上不過是一種紙面的關係而已,沒有快樂,也沒有未來。就像那些“不冷不熱”的基督徒,耶穌基督只是一個符號,信仰對自己除了是枷鎖,沒有任何的意義。
婚姻中的關係是需要不斷建設,持續發展的。夫婦二人需要不斷的投入。這投入就是兩個人都要讓對方知道自己是努力的愛著對方,也需要對方給自己的愛。愛是需要不斷的表達的—人到中年的夫妻更要努力地像熱戀中的人一樣的去愛,去表達愛。這樣才能永遠不讓愛情降溫,雙方的關係才會越來越密切。盡在不言中的愛雖然美麗,但是那只能是存在於童話裡的美好願望而已。“我愛你,你也知道我愛你。但是我永遠都不會說,也不會做什麼”。這只能讓愛逐漸的疏遠、最後消失。
我們的信仰也是這樣。保羅說到自己的時候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腓立比書3:13-14)保羅很清楚自己是一個屬於神的人,但是他沒有認為信了耶穌就萬事大吉,他認為自己得救的過程是一個不斷繼續的過程。自己依然要不斷的追求,和神的關係要不斷的更新,這樣才能得到最後的獎賞。所以他的一生總是在努力愛神,努力去建立更新的關係。我想這正是神所喜悅的。
所以,“你到底愛不愛我”?這是一個問題。神和人都在等待我們的回答,你的答案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