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

以弗所書2:13-18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多年前,大約是我兒子上小學的時候,有一天,我們在街上看到一個流浪漢,兒子說了一句話,我印象很深:“是他自己要做流浪漢的,他可以回家,不用做流浪漢。”的確,在新西蘭,許多流浪漢並非沒有家,他們有的是被趕出家門;有的是想不受約束,有家不回。 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就是被趕出家門的,當然也是因為他們想不受神的話約束造成的。所謂犯罪,就是不聽神的話,或者說不信神,因而離開神,在世界上流浪。 伊甸園是人類第一個家所在的地方。自從亞當、夏娃被逐出伊甸園,開始了無盡的流浪之後,人類再也找不到伊甸園—-就是神為人預備的美好的家了。 流浪,就是與我們曾經熟悉的家分離。流浪中的人常常悲痛、憤怒,還要被歧視、輕視、敵視。到處流浪,實在是很令人傷心的一件事。聖經多處所記載,以色列人曾被流放巴比倫等外邦。在流放之地,他們因思念家鄉而痛哭,深感被神所離棄的悲傷。 但是,耶穌來了,給人類帶來了福音,大好的消息。我們的信仰,就是關於耶穌基督的救恩。其中心,是與神恢復關系,恢復到亞當、夏娃犯罪墮落之前與神的關系。因此,得救,就是結束流浪,回到伊甸園,回到天父家裏,成為神的兒女。 怎樣才能從流浪的狀態,回到天父的家裏,與神和好,享受他的愛呢?今天的經文就給了我們答案。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為我們打通了回到神家的路。耶穌被釘後,聖殿中的幔子裂開,使所有人都能直接來到神的面前。 這裡所說的“兩下”,就是敵對的雙方。包括人與人的敵對,以及神與人的敵對。憑著對耶穌的信靠,我們與神之間的冤仇廢除了,我們能夠與神和好,也有了與人和好的能力。 15節的“新人”,就是在基督耶穌裡的新生命,這是保羅神學思想的重點之一。新人,是由聖靈—-就是神重生的人,既是神所重生,就是神的兒女。所以,基督徒,被稱為神的兒女,神是我們的父親。 基督徒經常說悔改,悔改,就是從在罪中流浪而歸向神。浪子回頭的比喻,就是指認罪悔改。從前,我們象浪子一樣背離神,過著以自我為中心的流浪生活。然而,天父卻在等候我們回家。 當有一天醒悟過來,說,我怎麽這麽傻呢?父親家裏那麽好,我卻在這裏吃豬食,為什麽不回家呢?只要我們願意回家,天父就會張開雙臂來擁抱我們,把我們接進他的家—-教會。正如19節所說:“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讚美祢!感謝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受死,贖了我們的罪,使我們可以與天父和好,可以回到神的家中,享受祂賜給我們的豐盛生命。祈求聖靈天天來光照我們、更新我們,使我們可以活出神的榮耀。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