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基督徒為什麽要禱告?如果神已經充分掌管萬物了,為什麽還要禱告?我們求神之前他已經知道我們要求的了,為什麽還要禱告?
答: 首先, 禱告是服事神的一種形式(路2:36-38)。我們禱告是因為神要求我們這樣做(腓立比書4:6-7)。因為基督徒是屬於神的人,神希望通過人的禱告看到人對他的信靠和依賴。這是一種特殊的關係的體現。
其次,禱告是人與神溝通,獲得神的幫助最直接的方法。特別是在一些我們不特別明確神的旨意的情況下,禱告是辨別神的旨意的一種方式。
禱告的意義遠遠超過乞求的本身。有時候我們個人的祈求被拒絕, 但是神應許我們不會白白禱告,即使我們沒得到所求的東西,他也會在禱告中與我們相遇,讓我們經歷他。有時神延遲對我們禱告的回應,那是因為我們所求的不見得是最好的時間和最佳的結果。因為只有神知道什麼是最好的。神承諾他將要賜給我們的會遠遠的超過我們的所求所想(弗 3:20)。禱告的意義不在於我們是否請求神去做什麽,而在於我們彼此之間的溝通。缺乏禱告意味著信心不足和對神話語的信心不夠。
從另外的角度來說,神知道我們生命中的每一個選擇,也知道我們的命運,但是這並不是說我們的命運已經定了不可更改,神會根據我們的情況,我們可以的和不可以的程度來幫助我們,把最好的結果給我們,而我們的心思意念的表達和溝通,就是禱告了。
所以禱告不是和什麼事情被成就有關,而是和我們做不做什麼事情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