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分離的含義
2020年走入了尾聲,回首的時候,真有點啼笑皆非。疫情就不說了,單說美國大選,不知道這次美國大選的故事會不會空前絕後?這離奇的選情會給美國帶來什麽影響,沒有人知道,畢竟事情還沒有結束。我聽說在美國就因為這撲朔迷離的劇情,造成很多家庭父母和子女反目,造成平日裏恩愛夫妻因為一個觀點而吵架離婚的大有人在。
在各種爭吵中,一個問題格外顯眼:基督教不是說“政教分離”嗎?
基督徒為什麽要參與政治(投票)?我們今天就來說說“政教分離”。
“政教分離”這個詞其實並不是美國政府的“基本國策”。這個詞來自於英文詞“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或者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這個說法的直譯應該是“國家和教會分離”。它的意思通常我們理解為“政府和教會互不幹涉”,實際上並不是這樣。這個詞來自於法國大革命時期,當人們思考人的信仰自由的時候,認為沒有任何政府可以強迫人去相信或者不相信一個信仰。所以就產生了政教分離的最初的想法。到了美國建國的時候,當那些清教徒考慮國家政權和個人自由的關系的時候,就借用了這個概念。在美國憲法的第一修正案中,清楚的寫明“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有關建立宗教的法律,…或禁止宗教的自由實踐”,這就是我們通常認為的“政教分離”。不過從美國憲法的描述來看,這絲毫沒有禁止基督徒參與政治的意思。
研究很多史料可以知道,早期美國的清教徒建國者,是為了保障人“聖經中的自由,也就是良心的自由。“他們不希望國家告訴我們怎樣實踐或不實踐我們的信仰”, “我們每個人都有權把我們的本相呈現在上帝面前。也就是說,除非人裏面是自由的,否則,他就不是自由的。我們必須有自由相信我們所相信的。那就是《第一修正案》所要保護的。”其實說的明白一點,就是憲法要保障人能心甘情願地去信,而不是強迫人去信。
關於這一點,獨立宣言和憲法的起草人托馬斯·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曾經在一封“給一群擔憂的浸信會信徒的信中”第一次使用著名的“隔離墻”一詞。傑弗遜說,第一修正案築起“隔離墻”,以保護信徒不受政府的任何侵犯。”在傑弗遜的思想中,隔離墻單向的,用於將政府擋在教會之外;而不是將教會的影響擋在政府之外。所以政教分離的意思並不是教會和政府兩者互不幹涉。而是指的政府不能幹涉教會。否則就是侵犯了個人的自由。
那麽教會能不能幹涉政府的政治活動呢?這就是另外的問題了,我們且聽下回。但是無論是從政教分離這個詞,還是美國,法國的歷史實踐來看,都沒有基督徒不應該參與政治的意思。基督徒不應該參與政治,這是一個誤解。耶穌基督要求我們在這個世界但是又不屬於這個世界。我們有一個使命在這個世界上做鹽做光,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展示基督徒的影響力和積極參與,這是絲毫都不違背我們的信仰。
願智慧的靈在我們中間,讓我們可以成為和神心意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