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最震撼的消息就是比爾蓋茨和妻子梅琳達離婚。說實在的,大清早看到這個消息,我還以為是搞笑的假新聞。因為在我的印象裏,這幾乎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一個是這兩位都不年輕了,不會很草率的做任何決定。第二個就是他們一直是模範夫妻,常常是滿臉甜蜜地在眾人面前秀恩愛,讓人很難相信這樣“偶像的崩塌”。但是,事實就是事實,在今天的世界上,看來也沒有什麽不可能的事情。
這消息迅速的成為全世界大大小小各種媒體的熱點:有偵探型探究離婚原因的,有財務專家研究怎麽分財產的,也有雞湯專家研究怎麽樣“彼此提升”的…當然,也不乏趁機會賣貨的專家,說“只有財務自由才能有婚姻的自由”。我其實特別不理解這話裏的“婚姻的自由”指的是什麽呢?是指可以隨心所欲地離婚嗎?如果是這個意思,那兩個年輕人,相愛了,結婚了,努力奮鬥了,難道這一切辛苦的目的就是分手?那還結婚幹什麽!這個世界果然讓我們迷惑。
迷惑歸迷惑,但是婚姻對我們來說到底是什麽?這是我們每一個人不能回避的問題。
當然,對於基督徒來說,這不是一個難回答的問題:婚姻是人與人在神面前的盟約,婚姻預表了基督和教會的關系…但是當我們面對現實的婚姻關系,那些痛苦,糾結,難言之隱、那種心靈和肉體的分離…具體來說,婚姻對我們意味著什麽呢?
在神的設計中,婚姻是天國的預演,是他所揀選的人操練自己的非常獨特的道路。
神用男人的一部分創造女人,目的不是說女人是男人的一部分,而是告訴人,男女本來就是要一體,互相支持,互相幫助,互相依存的。他們彼此之間應該沒有隱瞞,沒有私心,完全的生命的互相交托,是一種完全自由的發自內心的純真的彼此相愛,相依,相助—這本來就是神創造的本相,是起初伊甸園的生活。但是當罪充斥這個世界,讓世界的一切包括人墮落之後,這種“充滿愛”“充滿信任”的人生模式被破壞了,人有了私心,有了自我,於是人與人就“疏離”了。
神創造婚姻,就是要訓練人學習去補足這種墮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自己起初的那一半,學習放下自己的“自私”,毫無保留,毫無掩飾地把自己交托給對方,互相學習,互相鼓勵,彼此塑造。這樣就在生命中呈現出一種完全無私,彼此融合的新的生命特征,這其實就是家庭。在這樣的婚姻關系中的男女關系,我們稱為“愛情”。只有在這樣的婚姻中,那些屬於神的美好的品質,才會成為下一代人的見證,這才是我們基督徒應該呈現出來的愛。
正是知道這樣婚姻的含義,所以我們可以努力去實踐,並逐漸地體會到那種婚姻中的愛情,關心,委身,鼓舞和平安。我們才會明白“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我們才會情不自禁地說出“我永遠不會,不願意,也不能離開你。因為你是我的一切,與你同在,那就是地上的天堂。”這樣的經驗和看見形成一種盼望,那就是在這個世界裏,只有你是可以陪伴我走過坎坷的靈魂的歷練之路的人,在這條道路上,只有我們兩個人可以彼此扶持,一直走到這路的盡頭。這是因為有這樣的盼望,兩個獨立的男與女,才可能完全彼此交托,白頭偕老。
“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自古以來,每一對夫妻,每一個婚姻都在延續這個美好的盼望。面對這個令人失望的世界,這美好的盼望只能在耶穌基督裏才能實現。願創造婚姻的神保守他的子民,使我們明白婚姻的含義,直到我們見他面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