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使徒信經肯定我們所信的是全能的神,而祂的全能的表現就是祂是創造天地的主。這裏所說的「天地」 和保羅在歌羅西書中的另外一個詞「萬有」是一個意思。「因爲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着祂造的,又是爲祂造的。」(西一16)使徒們所說的天地、萬有都指一切看得見和看不見的受造之物。
聖經上的第一句話就是「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這就是上帝的宣告,上帝不需要向人解釋什麼,也無需向人證明祂的存在。祂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是宇宙萬物的主宰。宇宙中的一切都見證上帝的存在和偉大。「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19:1)。有關上帝存在的知識是人所無法逃避的,「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
上帝創造的過程是一個屬於神的奧祕。聖經告訴我們,創造是一個從無(nothingness)到有(beings)的過程。這樣的過程已經超過了我們人類的理解,因爲今天人類所謂的「創造」活動,還只是停留在模仿和組合神創造的「有」這個層次,我們只能從有造有。從無到有的創造只有那位大能的上帝有這樣的能力。其次,上帝的創造是用「話語」(word),「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紀1:3)聖經也直接說:「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篇33:9)」 在聖經中,上帝的話語和上帝的道是同一個詞,約翰福音說到「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9-10,14-15)」按照聖經的啓示,神就是道,道成了肉身,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以我們知道,神是藉着主耶穌完成了創造的工作。至於具體是怎麼創造的,這就不是我們今天的人能明白和理解的了。
我們相信上帝是創造天地的主,那就是承認了神的主權—祂是至高無上的,有權利做任何祂願意的事情,也沒有任何受造物可以攔阻祂的旨意和作爲。這就包含了祂可以制定罪和救贖的標準。有時候我們人會對基督教罪的定義不理解,認爲不夠完美,不認識神怎麼就是罪呢?不認識神怎麼就必須下地獄呢?神有這樣的權力嗎?有的人也不理解爲什麼這位神可以是「忌邪的上帝」(出20:5)就是祂不允許人拜其他的偶像。這些問題的原因都是不清楚神創造主的身份帶來的主權。祂創造的,當然不符合祂標準的祂就有權處理。
創造的概念也帶來預定和護理的教義。創造的神在創造之初就對這個世界有全面的計劃,祂知道人的悖逆,所以爲人預備了律法和基督的救恩。而上帝是歷史的主,祂必然用大能的膀臂和智慧在創造和救贖中實現祂的計劃,這就是護理。
使徒信經稱呼這位全能的創造的主是我們的父。這是告訴我們,在全部的受造物中,人有非常特別的地位。聖經中說我們比天使微小一點,並且在將來要審判天使。雖然我們因爲罪的緣故,被剝奪了兒子的身份和權柄,但是我們卻因着耶穌基督的救贖重新得兒子的名分。「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8:15-16)。
早期教會對神的認識完全表現在信經中,我們今天重複這樣的宣告,就是宣告同樣的信心和認信,也同樣陳明我們的盼望,願神帶領我們,在這樣的信心中去更多的認識這位創造的神,全能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