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罪得赦免》-牧者的話 2023年07月09日

基督徒最重要的身份就是一個罪被上帝赦免的人。所以在使徒信經中講完基督徒群體的關系之後,重新回到聖靈帶給人最直接的成果,也是聖父上帝放在每一個信徒心中得救的證據,那就是「我信罪得赦免」。

罪得赦免當然首先要說到罪的概念。基督教信仰中的「罪」包含了一般意義上的法庭宣判的罪行,雖然這樣的罪的概念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違反人類社會約定俗成的倫理道德的行為肯定是屬於罪。
除此以外,罪也包含了人內心發出的惡—這種惡是對神創造的善和美的缺失。因為神創造的目的是像祂一樣完美的人。所以聖經說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書4:17)」,「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翰壹書5:17)」。在《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中,把罪總結為「凡不遵守或者違背上帝律法的,都是罪。」因為上帝的律法就是讓人能夠活出完美。使徒約翰進一步解釋這個概念說「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約翰一書5:3)神創造人的目的之一就是我們要愛祂,對上帝的愛就表現在遵守祂的律法,我們違反了上帝的律法,我們就沒有愛上帝,所以神就判定我們在犯罪。

罪的後果就是死亡。死亡包含了身體的死亡和靈性上的死亡,靈性的死亡是指屬靈的生命離開人,那種狀態用聖經的話來描述就是在「地獄」裏。

但是上帝有憐憫,不願意人類處在罪的咒詛之下。上帝要人充滿地面,治理全地,將世界變成 上帝同在的國度。因此,祂差派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承擔人的罪,替人類受懲罰,從而使人的罪得到赦免。罪得赦免就是「得救」,是不再被神定罪,也就是被神稱為義人(稱義)。罪得赦免也是「重生」,就是一個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都被重新塑造了,就好像是新生的嬰孩一樣,與過去不同了,是屬於神的人(在基督裏的人)。真正得救的人,必然是重生的人。這也是為什麽保羅會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己 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 書 5:17)

罪得赦免對人來說有兩個基本條件。首先就是對上帝的信心。這個信心是承認上帝的主權,忠心地順服祂,信靠祂,相信主耶穌基督就是神賜給人得救的道路。這種信心簡單的說就是「敬畏上帝」。所以詩篇就有這樣描寫「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天離地何等的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詩篇103:8-13)」

第二就是悔改的心—真誠地為自己的罪悲傷,真實地懊悔自己違反上帝的律法。這樣的悔改不但是內心深處真實的悲傷懊悔,更是由內而外的有切實地行為。這就是使徒約翰所說的真實的認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 1:9)」

對我們來說,相信罪得赦免不是自我鼓舞的心靈雞湯,而是認識神,敬畏神,尋求神,相信神的啟示,就是相信耶穌基督帶給我們的救贖。並且順應聖靈的帶領,甘心樂意地被神改造重生。這就是我們宣告「我信罪得赦免」的根據和含義。這也是聖經中所說的「上帝赦免那些一心尋求祂的人;」(歷代誌下20:18-19)那些認識上帝、明白上帝、回轉歸向上帝的人(馬可福音4:12),那些「眼睛睜開,看見主的榮耀和能力的人」才能夠得到赦免。(使徒行傳2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