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一段時間,我們一起學習了使徒信經,重新溫習了我們這個古老的信仰。不過隨之而來的就是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們所信奉的信經,是怎麽產生的呢?
既然信經是整體教會的信仰宣言,這就意味著必須是整個教會共同同意的產物。而產生信經的這個「整個教會」同意的「機構」就是「大公會議」。大公這個詞我們並不陌生,在使徒信經和尼西亞信經中,都講到這個詞,意思是「普世的,全部的」,所以大公會議的意思就是全部的人參加的會議。當然在現實的層面,教會的每一個成員都參加這樣的一個會議明顯是不太可操作的事情,所以,有全部的教會的代表參加的教會會議,就是教會的大公會議了。
大公會議在教會和教會歷史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教會相信聖靈對教會的帶領是群體性的,所以只有全部代表都同意的才能被確立為神的旨意。基於此,大公會議的權威性不容置疑,大公會議的結論就是教會關於某些問題整體的、最終的結論!
為什麽要召開「大公會議」呢?大公會議都要討論那些問題呢?事實上,在教會歷史中,大公會議的召開都是「被動的」: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教會中出現了很多「思潮」,甚至「錯誤的基督教思想」—也就是我們今天說的「異端」,為了維護教會的獨特的聖潔的身份,教會必須要面對並且解決這些教理性的問題。教理性的問題就是我們通常理解的神學問題,比如三位一體的概念,基督神人二性的概念等。這些問題當然是除了召開大公會議之外沒有其他的選擇。比如說第一次大公會議和第二次大公會議召開的原因是要解決當時泛濫的「亞流主義」,亞流主義認為聖子耶穌基督和聖父是不同的,祂是一個神與人之間的「半神」,只是被尊稱為神,祂是聖父所創造的。聖靈是更次一等的存在。總而言之,亞流主義不承認三位一體的概念。於是第一次和第二次大公會議就把亞流主義定為「異端」,並確立了「三位一體」的正統定義。因為第一次會議是在尼西亞城舉行,第二次會議是在居士坦丁堡舉行的,會議的結論,也是會議對信仰正統的表述,就被稱為《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簡稱為《尼西亞信經》。同樣的比如說公元431年在以弗所召開的第三次會議和公元451年在迦克墩召開的第四次大公會議,是因為當時有人認為耶穌基督是神,祂不是人,有點類似神仙搖身一變來到人世間,完成某項任務就回去了;也有人認為耶穌是人,不是神,因為祂的犧牲,所以聖父把祂升格為神。這些思想當然在教會中造成了很多混亂,於是教會就召開了大公會議,會議確定了耶穌基督「神人二性」,就是「基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的神學教義,同時把否認神人二性的主教涅斯多留判為異端。而這兩次會議的結果就是今天教會使用的《迦克墩信經》。
除了討論神學問題之外,大公會議還會討論一些重要的教務。典型的例子就是使徒行傳中記載的保羅到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們,探討是否應該接納外邦人成為基督徒的問題。這應該算是最早的大公會議了。在教會中的很多傳統,比如說關於「聖像崇拜」的問題,就是在公元787年第二次尼西亞會議中討論的,那也是教會歷史中的第七次大公會議。在那次會議中大會指責聖像破壞運動為異端行為,並宣布聖像可以被敬拜,但不可以被當作神來朝拜。這也是今天我們看到很多古老的天主教堂和東正教會保持聖像(雕塑)的理論根源。會議也研究了這個爭端的起因,隨後製定了22條教會法規,規定政府無權委任主教及神職人員以及主教的產生方法。這就是今天天主教和很多主教製新教宗派教會管理體系的根據。
總而言之,大公會議是教會最重要的事情,是非常嚴肅的。在教會的前八次會議中,基本上確定了基督教信仰的全部神學以及教會的治理事宜。而後因為東西方教會的分離,天主教會又舉行了十三次全體會議,東正教會舉行了六次全體會議。但是這些會議大部分討論的都是行政問題而非關信仰了。所以嚴格意義上說,到今天為止,大公會議一共只有八次。願神賜給教會合一的心,讓我們在聖靈的帶領之下,可以有新的真正的「大公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