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一篇“勵誌文”,裏面有句話說“人因為有夢想而偉大,一個沒有目標的人生是沒有意義的。”我就想,如果是這樣,那麽一個基督徒的人生目標應該是什麽?我仔細地想了又想,其實答案可能有仟仟萬萬,但是簡單的說就是一句話,那就是“建設教會”!比如說我們順服基督的大使命,離開自己的舒適圈出去宣教,這是在遙遠的地方建設教會(其他的基督徒);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讀經禱告,參加小組,主日,敬拜神,見證神,這是在身邊建設教會(我們自己)。所以總的來說,神要建立一群屬於祂的人,這些人認識祂,聽祂的呼召,從這個世界中脫離出來,願意順服祂,願意用祂的標准來改變自己,完成祂交托的使命。這群人就是教會,就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如果這樣,教會或者我們這一群人應該是什麽樣式的呢?這個問題決定了我們要嚮那個方嚮前進,決定了我們最終要活出一個什麽樣的生命。
這樣的人首先應該是一個“屬於神的人”。加拉太書中說“妳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妳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可見,從此以後妳不是奴仆,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4:6-7)”我們是相信神,敬畏神,把神當作神的人。我們不會把神和信仰當作某種精神支柱、某種愛好、理論,也不會把教會當作某種社交的借口。我們是把自己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都願意按照神的標准不斷塑造的人。在別人的眼中,我們和神的關繫是清晰而顯而易見的。
其次,這一群人彼此之間會有一個特殊的“群體關繫”。詩篇中說“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詩133:1)”這樣的和睦是互助,互補,共進與共贏:我們彼此之間是共同前進的戰友,是親如一家人的弟兄,是超越了血緣關繫的一家人等等這些關繫的集合。聖經中講到這樣的關繫,做了一個比喻,就是這些人之間就好像是一個身體中不同的部位的關繫。使徒保羅寫到“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12:12,26)”這樣的關繫不僅僅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和“血肉相連”,更是可以互相監督,互相拉扯前行的特別的群體。我們彼此之間可以是摯友,諍友,是互為師長的人。所以在教會的歴史中,我們有一個特殊的名字“天路客”—我們是一群朝聖的人。
正因為有這樣的和神和人的關繫,我們可以展現給這個世界一種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我們可以超越自我,為神,為世界,為別人而活,我們可以超越了眼前的一切,活出理想,活出希望,活出信心和愛。
這就是“教會”,也就是我們每一個人應該努力的目標,也是我們最終要成為的樣式。正確的目標是一盞明燈,可以照亮了一個人的生命;正確的目標也是是一個羅盤,可以引領一個人生命的方嚮。所以就讓我們按照神的要求,去努力活出一個理想的教會的樣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