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見證》-牧者的話 2025年01月12日

這兩周對於我們居住在新西蘭的華人來說,是有點讓人“焦慮”的。因為身邊很多的朋友家人都進入了“春節假期”的模式,但是我們可能要“強迫”自己“轉變觀念”—我們假期都結束了,要進入到工作模式了。這種反差給我們一點壓力,當然也可以讓我們體會一下那種鬆弛中的緊張感。怎麽說呢,希望大家能抓住這段時間,過一段幸福的假期/工作生活。

這段時間裏當然就少不了很多的聚會,親人,朋友啊,同事啊,按照新西蘭的傳統,BBQ,聚餐啊,茶敘啊—畢竟這是我們少有的空閑和有假日感覺的時段。在不同的聚會中我們作為基督徒,應該怎樣面對這不同的場景呢?

聖經說“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3-16)”作為一個認識神,了解了生命和世界本質的人,我們應該知道自己的身份—我們是神在今天這個世界上的見證人,我們有義務在任何情況下為我們的神做見證。

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是一種生命的見證,我們的生活應該體現出神的榮耀。有些時候,我們會有些掙紮:生活和信仰怎麽能統一起來呢?其實日常的柴米油鹽醬醋茶,親戚朋友的往來,家長裏短和追求聖潔的生活併不矛盾,我們如果可以按照神的要求,努力活出神聖的愛,永恆的盼望和對神的依靠於信心,屬於神的生活和日常的一切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東西了。基督徒不是生活在“虛空”中的人,更不是割裂的“兩面人”,我們是在生命中努力活出神的形象,追求聖潔的人,而聖靈早已經在我們身上,給我們這樣的能力:我們在不同的生活場景中,展出出來的生活的目標,達成目標的方法,我們在生活中對待別人的態度,與人相處的基本原則,我們如何看待這個世界上的問題,我們怎樣教育自己的子女,今天的生活中,什麽是讓我們關心的、緊張的,什麽是讓我們感到焦慮的、興奮地?我們為什麽高興,為什麽憂傷…等等等等,這一切都摺射出我們的本質—我們是一個什麽樣的人。當我們反映出來的內在的本質可以讓人追本溯源找到引領我們這一切行為的那位神的時候,我們就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為神做了見證。這就是做了神所喜悅的事情了。

聖經中說“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准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16)願創始成終的神保守我們,讓我們隨時隨刻都成為一個祂所喜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