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隨基督(2)-牧者的話 2025年10月12日

(接上期)
對恩典的闡述,潘霍華很有先知性,也很務實。他把自認為得到的神的恩典分成兩種——「廉價恩典和重價的恩典」。在他的觀察中,「廉價的恩典就是把恩典當作一條教義、一個原則和一種體系。」即把人的罪和神對罪的赦免當作一個概念,誤以為「從理智上贊成那一觀念,本身就足以使罪得到赦免。」在這樣的廉價的恩典觀念中,「世界為它的罪找到廉價的庇護;無須悔悟,更不必希望真正擺脫罪惡。」潘霍華很直接地指出:「廉價的恩典宣揚的是無須悔罪的赦免,沒有教會管教的洗禮、不用認罪的聖餐,和不必本人親自認罪的宣赦,是不必付上作門徒代價的恩典。」
如果我們把「恩典」這個詞換成「救贖」或者「得救」,我們就能明白他為什麼這樣關心這個問題了。從邏輯上說,我們人能得救是因為我們得到了神的恩典,反過來說,如果我們沒有得到神的恩典,我們也就是沒有得救。如果我們沒有真正的得救,那麼我們一切的信仰行為就是只有儀式,沒有內涵的活動,這一切都沒有任何意義。所以,人是否真的得到了神的恩典,這是我們信仰的起點。
潘霍華生活的時代,從信仰的角度上來說,是一個「成熟」的年代:神學與教義都已經非常完善,教會的管理程序日趨完美,在整個社會上,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基督徒」,也都差不多過著一個平常、嚴謹、機械的「宗教生活」。人們讀經、禱告、工作,每週參加教會的主日崇拜,在社會上,幾乎沒有任何公開或者私下的質疑基督教信仰、神的概念,或者是教會的思想和行為。絕大多數人都把信仰當作生活中非常自然而且正常的一部分。當然,從另外的角度來說,人們也不需要去思考:我為什麼要相信這一位神?這位神和我日常的生活有什麼樣的關係?這一類的問題。人們只是從小習慣了這樣的行為和思想——換句話說,信仰已經成為了文化的一個部分。
真正的得救是和神建立一種直接的關係,是聖靈來到我們心裡,是我們可以和神的靈互動,我們願意讓祂改變我們,而結果也必然是我們被祂改變了。但是,這樣的自然的接納和文化的行為就會帶來一個問題:我們是不是真的得救了?
潘霍華一定是看到了我們今天很多人都看到的問題,那就是「徒有其表」的信徒。他描述了在廉價恩典下人們的狀態:「基督徒的生活只是意味著生活在世界上,和世人一樣,沒有任何差別,……其結果,作為基督徒,我唯一的責任就是在星期天早上離開世界一兩個小時,到教堂去,以確信我所有的罪都得到赦免。我不必再努力追隨基督,……」——他們堅持做好各種宗教儀式和行動,但是人的本質卻沒有什麼變化。對我們今天這個時代來說,那就是更加明顯的事情了。我們看到一些「不配的」或者是「假基督徒」,和他們接觸一段時間,我們就會發現他們的「本質」——他們和不信的人沒有任何的區別。當然,這是我們充分地理解人的軟弱和罪性之後的觀點。我們所說的「和不信的人沒有區別」,並不是人犯罪了或者軟弱了、抵禦不住誘惑——那是必然的。我們所說的沒有區別是看不到他們信念或者三觀的改變,甚至看不到一點點渴望改變的意思。所以,今天的我們和當年的潘霍華,都是懷疑一個問題:他們得救或者說得到神的恩典了嗎?而本質上,我們關心的是:對比他們,我們得救或者說得到神的恩典了嗎?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