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問答

信仰問答 – 可以裝扮聖誕老人嗎?

問:聖誕節可以裝扮聖誕老人嗎?可以裝飾聖誕樹嗎? 答:聖誕樹和聖誕老人已被全世界人們接受,似乎成了聖誕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聖誕節對於教會而言只要把記念耶穌,宣揚福音當做聖誕節的主題,象裝個聖誕老人,活躍節日氣氛做一顆聖誕樹裝飾教會也未嘗不可。況且它們本身並沒有什麽特別的意義,聖誕老人和聖誕樹都是來源於教會歷史中不同地區的傳說或者傳統,都表達了人們對某些歷史中(或者傳說中)的有善行的人的尊重,並寄托了他們最美好的願望。人們今天裝扮聖誕老人,裝飾聖誕樹或者其他的活動,並沒有“神化”這些人,這些事,不會造成人們信仰的偏差。所以參與這些活動,可以更好的吸引別人來到教會參加聚會,將基督降生的福音帶給他們。這不是一次非常好的機會嗎?凡與福音有益的,我們都可行。

信仰問答 – 關於罪的問題?

問:為什麽一定要說我有罪?耶穌為我們贖了那方面的罪? 答:通常一般人說自己無罪,有幾個原因:第一、他以比自己更壞的人來做比較,於是就覺得自己是好人。他若肯以比自己更好的人來做比較,他就必定發現自己是罪人了。第二、他以地方法律的標準來衡量自己,以為法律既然沒有判自己為有罪,自己就不是罪人了。其實他若肯仔細查考法律,就會發現有一些細微的東西,不過是被人沒有發現而已,比如沒有按「斑馬線」來過馬路,沒有遵守交通規則來泊車,有一些時候有超速駕駛,還有是否在生活裏瞞稅,在家居和做生意中是否有違反條例…..等,這些都是地方法律可以定罪的行為。第三、他忘記了,當我們論到宗教信仰的問題之時,我們所說有罪與無罪的標準,是按神自己定的標準來說,好比一個人要考進一間大學,當然要以那間大學的教授認為考試合格才可以獲得取錄。人不能憑自己的標準來辯說,我認為我應該合格的,為什麽不取錄我?如今我們討論到「上天堂」的資格,當然也必須符合神的標準才可以。不然,我們就自己開辦一個天堂好了!按神的標準來說,所有「不義」(不對之意)都是罪,所有「不潔」(指良心被情欲沾汙)都是罪,所有「不良」(知善不行)都是罪,所有「不虔」(指對不住神)都是罪……。人若犯了這些罪,必不能見神的面,不能與神恢復相交,結局只有被丟進地獄,如同垃圾一樣被神看為無用。然而,神愛我們,祂知道我們每一個人犯罪都或多或少受到外界因素所引誘,並不是全部由於自己的意思,所以祂差派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到世間來,為我們所犯的任何罪受刑罰,替我們死。這樣,我們若相信祂,接受祂為救主,我們就可以靠祂得救了。

信仰問答 – 聖靈

問:我們怎能確實的知道,信耶穌就有聖靈住在我們心中?有什麽特征沒有? 答: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所以,得著聖靈是非常容易的事,只有真心相信福音,就可以得著了。聖靈有一個專稱,就是「真理的聖靈」。主耶穌指出,這位「真理的聖靈」要永遠住在我們心中,保證我們得救(約14:16-17)。所以,聖靈不是什麽摸得到,或感覺得到的東西,而是以我們聽得明白,可以用心靈領會的「真理」來進入我們裏面的。因此,當一個人聽福音受感動,決定要信耶穌之際,聖靈其實已經隨著福音進入他裏面,感動他,叫他作出信耶穌的決定,是不知不覺的。當聖靈進入我們心中,祂就常常在我們裏面「工作」。憑著聖靈在我們裏頭的「工作」,我們就知道祂真是住在我們裏面了。主耶穌介紹聖靈來之時,指出聖靈有七樣工作:第一,聖靈要將一切事「指教」我們;第二,聖靈會在適當的時候叫我們「想起」主耶穌對我所說的一切話(約14:25-26);第三,聖靈要為主耶穌「作見證」,好叫我們更深入認識耶穌;第四,聖靈在我們心中叫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第五,聖靈又要引導我們「進入真理」;第六,聖靈要把將來的事「預告」我們;第七,聖靈要榮耀主耶穌,所以祂要將父神「受於主」的一切榮耀告訴我們(約16:7-14)。聖靈還有許多工作,例如重生我們,保護我們,賜我們各種恩賜才幹,甚至醫治我們的病,叫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著益處;等我們離世時,聖靈又叫我們的靈魂安息,等候主耶穌再來;又叫我們復活,被提升天,叫我們得著榮耀的身體,在空中與主耶穌相遇。到那時,聖靈的工作才算為完結。

信仰問答 – 神和魔鬼的關係

問:神和魔鬼之間的關係是什麼?是否神的世界和人的世界也同樣有敵人和朋友? 答:聖經告訴我們,只有一位神,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因為,不論能見的、不能見的、今世的、來世的、天上的、地上的、一切萬有都是神所創造的,也靠神 才能維持下去,最後還要歸回神的手中。就如一把澳洲土人的「回力刀」,從神手中拋出去,轉了一個大彎之後,最終又返回神的手中。因此,不論人與魔鬼,全部都祇是受造之物而已。雖然一般來說,神代表「善」,魔鬼代表「惡」,但是「善」與「惡」不是「並存」的。也就是說,宇宙之間並不是由「善」與「惡」 兩個大勢力所操縱,兩者鬥個你死我活,因而造成人間諸多痛苦和罪惡。其實,萬有只在神的手中,由神全權掌管。神為了彰顯祂自己的能力和榮耀,樂意將「自由意志」賜給天使和世人。但有一部份天使濫用了自由意志而犯罪,就變成魔鬼和汙鬼,就像世人濫用自由意志犯罪,變成惡人一樣。自由意志本來是十分寶貴的,因為沒有自由意志就沒有善與惡的分別,天使和人類讚美神也顯得沒有意義了。因為,沒有自由意志的人都變成「傀儡」,人讚美神其實祇是神讚美自己而已。但如今天使和人類有了自由意志,他們有自由讚美或不讚美神。倘若他們甘心向神發出讚美,這種讚美就很有意義了。但那些揀選不讚美,不榮耀神的天使和世人,神不會干涉他們,卻任由他們犯罪而自我毀滅了。

信仰問答 – 輪回轉世

問:沒有輪回轉世說,基督教就無法解釋人世間的不合理:為什麼有的人生下來就鐘鳴鼎食,而倒楣者就得累斷脊樑。佛教徒都知道,有人生來就享福,是因為人家前世積德。自己此生積夠德,下輩子就能投生成查理斯王子。 答:我們先應該思考,輪回轉世說真能解釋人世間的不合理嗎?就是因為今世積夠德,下輩子就能投生成查理斯王子嗎?世間有多少個查理斯王子?查理斯王子就是最幸福的生活模式嗎?如果只思想這些問題就斷定那一個宗教信仰較為真確,這種態度實在是想要找一個「度身定造」,只為解決自己生活需要的神。若是這樣,倒不如找「阿拉丁神燈」的神更適合自己!為什麼不思想一下像查理斯王子那樣鬧婚變的人生是一個痛苦的人生,還是一個真正快樂的人生呢?為什麼不想一想,在 許多情況下,苦難對人會有益,因為能使人的生命更有意義呢?為什麼不想一想,印度和世上的佛教國家都是最貧窮,最落後的國家呢?為什麼不想一想,輪回成為禽獸的眾生又怎樣積德,使他們有再做人的機會呢?為什麼不想一想,世上不吃素,不積德的人多得很,但世界人口卻爆炸,而許多動物卻頻臨絕種呢?你知道你所積的德,真能叫你在來世享福嗎?有誰來證明?你輪回轉世之後既然失去了你今生「自我特徵」的記憶,這樣與「不存在」有什麼分別呢?你能否「回憶」你前世是誰,做過什麼善惡的事,以致你認為可以解決許多人間不合理的問題呢?我想,尋求信仰真理不是靠推敲這些猜想性的問題的。基督教研究信仰從宇宙的來歷開始,思想到永恆將來有什麼結局。因此,我們不介意人世間一點點貧富問題。聖經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痛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6-18)所以,找不到永生的佛教徒,要世世代代輪回轉世,不斷經歷生老病死,這才是痛苦呢!一個人如果不肯尋求真神,只從自然界變化現象中尋找轉世的意義,方向一旦錯了,就註定必然的失敗。

信仰問答 – 信心與醫治

問:我有病,我可以求耶穌先醫好我的病才信耶穌嗎? 答:不可以,因為神是造物主,是至高的神,絕對不會接受任何人要脅,為的是博取人對祂的相信。讀者應該明白,你信耶穌,並沒有對耶穌作什麽重大的貢獻,以致耶穌非答應你的要求不可。其實你信耶穌,只不過代表你向耶穌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接受耶穌已經為你預備無條件的救恩而已。如今你這個罪人,怎能對耶穌說,除非你肯醫好我的病,否則我不會接受你給我無條件的救恩?好比一個乞兒,怎能對一個有錢人說,除非你肯送一間大屋給我,否則我不肯接受你施舍的冷飯菜汁?再者,我們若真的信耶穌,就當同時相信,即使我們病死,其實同神也沒有關係,他願意拯救我們是他的恩典。另外,只有通過神的啟示我們才能知道,死亡也並不像我們想的那樣可怕。病了,不得醫治,對於某些人來說,也不見得是壞事。因為只有祂才知道,醫好我們的病,對我們是不是一件好事。很可能祂知道,醫好了我們的病,我們倒會變得更壞也未可料!我們既然相信耶穌能救我們的靈魂,叫我們得永生,就當同時相信,耶穌是主,耶穌有全權領導我們的人生,耶穌完全知道,醫好我們的病是否對我們有益。也許當你單純地相信耶穌之後,主耶穌會同時醫好你的病!?只要神喜悅你,祂就會為你做任何對你有益的事。祂若不喜悅你,你就是要脅祂,祂也不會答應你所祈求的。

信仰問答 – 什麼是人們常說的“極端”?

問:什麼是人們常說的“極端”? 答:在現今的教會裏,你會偶爾聽到有的基督徒會談論什麼極神啊,你是永在和平君王,你賜下平安,也教導我們使人端、異端之類的話題。什麼是極端,凡是斷章取義單獨高舉某一條聖經真理,極力標榜其重要性,忽略聖經的統一性,完整性,把其擺在信仰根基那樣的地位叫人接受,持這樣的思想就被稱為極端主義。往往這樣的人會分別成一種組織。“蒙頭會、哭派、重生派、極端靈恩派、悔改派、保守基要派”等等,例如:蒙頭會強調婦女聚會時必須“蒙頭”,那怕頭上頂一個黑手帕也行,他們找出婦女蒙頭的依據是在新約哥林多前書,但實際上那是給猶太民族的一種規定,不適用我們今天的人,這就是一種把習俗當作真理教導人的極端例子。“哭派”強調人禱告時必須得哭,不哭禱告就不蒙上帝垂聽。他們引用聖經詩篇51:17說憂傷痛悔的心,主必不輕看,這也是斷章取義的結果,違反了多處聖經經文才能引證一個道理的原則。“重生派”著重人重生及重生後的行為,忽略了重生只是人屬靈奧運會的開始階段,而不是成熟階段。還有的例如得救的人要說方言,基督徒應該只在星期六聚會等等。這都屬於對聖經只遵行了一部份教導。對聖經其他有關生命的教導忽視了。象“悔改派”“保守基要派”“極端靈恩派”等屬這一類。

信仰問答 – 我怎样才能相信神?

問:我堅信宇宙之中有真、美和善的集合,參加教會活動和學習聖經,使我心中充滿莫名的感動和感激,但是我仍然不能開口承認自己信主,我的問題在那裏?怎樣才能跨越這個障礙? 答:你相信宇宙中有真、美和善的集合,你這樣相信,只不過是相信一些「現象」,就是造物主創造宇宙萬物之時設計的現象。你與造物主本身還未有接觸,因為你 的心還未對準祂。你之所以在教會的活動和學習聖經中,感到心中充滿莫名的感動和感激,那是因為你在基督徒的群體和聚會中,感受到你所說的「真、美、善」。 你羡慕基督徒那種單純聖潔真誠的相交,你卻未肯放下自己去學像他們一樣,讓主耶穌基督進入你內心,做你個人的救主。要知道,神不是一種哲學,不是一種現象,只供你感受和思想。神其實是我們全人類「靈魂的父親」,正如我們各人有肉身的父親,聖經稱之為「生身之父」,我們也有靈魂的父親,聖經稱祂為「萬靈之 父」。這位「天父」很愛我們,聖經甚至形容「神就是愛」,意思是說,神雖然有許多偉大的屬性,但卻以「愛」為祂最大的屬性,最大的特徵。因此,神愛我們愛 到「瘋狂」的地步,甚至差遣祂的獨生兒子為我們的罪而受刑罰,替我們死,為要拯救我們,好與我們這些忘記祂的罪人恢復父子關係。試想,世上那裏還有一個 人,或一位神,這樣愛我們的呢?神既然這樣,,祂的感情是何等 的豐富?你若要相信祂,接觸祂,你怎可以「不動情」呢?你怎可以只將祂當作一種哲學來思想和批判,或只以祂為一種現象來感受,以為這樣就能領會宇宙中的 真、美和善呢?再者,你有沒有思想過何為宇宙的「真」?「真」的背面就是「假」,人若不會分辨真假,也不明白宇宙中的規律和設計,怎能領會造物主的「真 實」?又以「美」來說,「美」的意義是「設計」、「藝術」和「智慧」的表達,其反面是「混亂」、「醜陋」和「腐敗」的現象,然則「宇宙中的美」怎能來自偶然的變幻?豈不是來自一位最有智慧,最有藝術的「設計者」嗎?再以「善」來說,「善」是形而上物的「美」和「真」,是超物質的,是道德的,是屬靈的。人若 不肯棄惡從善,怎能算得上是領會宇宙中的「善」?「善」既然不是一種物質現象,必然是來自一位「至善的神」,那麼我們若不肯悔改歸向神, 將神接進我們的心裏,我們怎能信祂呢?

信仰問答 – 禁食會讓人靈性高嗎

問:「禁食」會不會增加屬靈能力,或叫我們的禱告更有效? 答:「禁食」本身是完全沒有任何功效,它只不過表示在神面前刻苦己心,專心禱告而已。可是,誤解的人常以為: 禁食等於節食:常聞有人教導說:「現今世代許多疾病的根源是因飲食過量,腸胃不清,營養過多積累成有害的脂肪,所以基督徒應多學習禁食,最好每週至少一次。」這只是身體調養之道,若以此來勸導基督徒作規律性禁食,是不對的,不能在神面前蒙悅納。 禁食等於靈性高的指針:許多人以為,那些有禁食習慣的人,特別是那些禁食時間長的人,才是真正有屬靈份量的人,他們有更高的靈性地位。這些看法都是沒有聖經根據的。一個人靈性高不高,絕不可能與肉體的食物有關。靈性高與不高應該是人的思想、感情、行為能否完全與三位一體的神「聯合」,例如被聖靈充滿、活出基督、完全像天父等。 禁食變成苦行功德:天主教的禁食含有功德觀念,連基督徒也漸漸以為禁食會「逼使」天父聽人祈禱。其實不正確的禁食不但不會叫天父聽人祈禱,反而使天父討厭他。就如法利賽人每週禁食兩次(路18:12)也不蒙神紀念,因為他們禁食是為得人的稱讚。其實天父聽人禱告,不是禁食本身,而是隨著禁食而表達出認罪、謙卑、專心的尋神的旨意。 禁食為追求超然感受:有不少「專家」竟然教導人操練「更長時間禁食」,說禁食到第幾天,就會感受到某種程度的松脫和自由,到第幾天就會與靈界有所接觸。這些人其實都是在追求禁食的「最高紀錄」和「超自然的感受」而已。

不幸的事件出於神嗎?

問:我們怎能知道,哪些不幸事件是出於神,哪些是出於自然現象? 答:根據聖經,我們的神稱為「全能的神」,萬有「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因為祂能叫萬事,就是每一樣大大小小的事,都互相效力,達成祂的旨 意,以致聖經指出,連我們一根頭髮,若沒有神的准許,都不會掉在地上。因此,我們相信,任何出於自然的天災,或出於人為的禍患,都有神的旨意和計畫在其中。我們固然無法確實知道每一件不幸的事的屬靈意義,但是,作多方面的反省卻是應該的。例如以下的問題,或許可以幫助讀者: 1)生命十分脆弱,我若得罪神,必不能逃避祂的審判和報應,我應當及早悔改; 2)我過往的生活方式會不會沒有什麼意義呢?如果我在災禍中死去,我的人生可算得上有意義的人生嗎? 3)這災禍會不會是出於神的愛,為要提醒我多做善事,不要過荒唐的生活,免得神取去我的生命? 4)我所信的神是否至高的造物主呢?會不會因為信錯了假神,所以造物主發怒,讓我反省能控制萬有的神才是真神呢? 5)倘若我去世,我有把握自己得救嗎?我會落地獄嗎?我憑什麼資格上天堂呢?如果我認為沒有天堂地獄,我憑什麼說沒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