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人的傳統裡,大家庭這樣的模式是被贊許的。因為在古代,人類抵禦天災人禍的能力有限,大家居住在一起,人多力量大,自然面對這些風險和災害的能力就要強一些。而第二個原因可能是因為人活動的能力也有限,窮其一生,活動範圍不過方圓百里,既然這樣,客觀上也沒有必要分的太開—生活可以進行的很好,為什麼要分開呢?所以,在中國古代,一大家子人居住在一個院子裡,一個村子彼此鉤鉤連連都有血緣關係,成為一個擴大的家庭,這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了。於是,自然,四世同堂,枝繁葉茂也就成為一種祝福。在中國據我所知,最大的一個自然村有一萬多戶人家,而且彼此都是親屬,其樂融融。這在很多從事文化研究的學者看來,正是中國文化中的集體主義,孝悌等傳統文明的促成原因和具體體現。中國文化中的孝順,集體主義是不是發源與此,我覺得很難說,但是大而一統卻是中國傳統文化中表達興旺,友愛,支持,孝悌或者說“家”這個觀念的方式。
但是隨著時間的發展,這樣的生活方式逐漸的被挑戰並被改變了。首先是因為人們的活動範圍大了起來,從空間上說,居住在一起變得不那麼容易,。再一個呢,隨著人們逐漸的成長,人們開始重新理解“家”的含義,人們發現“孝悌,愛,支援,家,集體”這些概念其實和是不是住在一起並沒有必然的聯繫。當人們從時間和空間上分開的時候,如果大家的心依然在一起,對家得歸屬感依然是一致得,那麼家和家族依然是存在的。相反,即使依然住在一起,但是“各揣心腹事”,甚至因為自己的小心思,人多嘴雜,並因而產生各樣的矛盾紛爭,那反而失去了“家”的意義。
其實我想說的教會的概念。教會是神的家,是一群屬於神的人的聚集。聖經告訴我們是“一主,一信,一洗,一神”,所以我們才能走到一起,這就是教會。而神給一群人相同的心懷意念,相同的盼望和使命,於是就組成了一個個的地方教會。一個個的地方教會就好像是一個個的家庭,或者說家族,我們每一個基督徒就好像是這家庭的成員。隨著教會的增長,我們必須面對這樣問題:當家變的大了,我們應該怎樣選擇?
今天有兩種理論,一種是大家依然在一起,努力用一個文化來彼此協調,達到認識神,事奉神,也完成神的使命的目的。這樣的例子就是世界上很多的“mega church”—成員來自世界各地,各樣的文化,但是在一起崇拜,用一種語言。另一種情況就是分開,大家雖然屬於一個家庭,但是卻並不在一起:各有各的崇拜,各有各的管理,但是大家依然保持統一的異象和使命。這樣的兩種模式都是符合神的心意,並被神祝福的。
對我來說,哪種模式其實不是問題—問題是我們是不是屬於神的人,我們是不是有回應神的呼召和神的使命,我們是不是依然走在神的旨意裡—那種模式更能讓我們更好的完成他的使命,我們就應該選擇那種模式。
願神給我們智慧,讓我們知道自己的使命,也走在神的旨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