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問答 – 神為何不親自寫聖經?

問:如果聖經是神所默示的,他為什麼要默示,親自寫不好嗎?

答:聖經共66卷,目前已知的作者有40多位,前後共用了1400多年。雖然作者有很多,但是我們承認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就是他啟示不同的作者,按照他的意思形成文字。所以真正的作者是神本人,那些作者不過是“代筆人”而已。至於神為什麼不親自寫,我想原因無人知曉,畢竟,神沒有向人解釋過這個問題。但是從聖經的內容推斷,可能神並沒有希望能形成一本“宗教經典”或者“信仰宣言”,他不希望人們把眼光放在書的哲學,邏輯,思想上,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世界的變遷,這些都會變化。甚至同一個時代,同一個地域,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來看信仰也會有不同的感受,所以一個真正關於認識神的信仰,不能依靠這些來傳承。也就是說,信仰中會包含這些內容,但是這些卻並不是信仰的全部。

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界上,他的工作之一就是把神展現給人看,人們聽到他說的話,看到他做的事,看到他同神的關係,也就活生生的體會到了什麼是真的信仰。所以神用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好像是拍電影一樣,把一個立體的神表現出來。無論是舊約的歷史,還是新約福音書中不同角度的故事,還是使徒書信的充滿邏輯和哲學的描述,其實都是當時親眼見過神的人的所見所想。當我們來思考神的問題,我們按照前人的觀察來按照耶穌基督的樣式來思想,生活的時候,我們就超越了知識,哲學,思想,文化等等這些暫時的東西,而找到了信仰的本身。這也是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5:39-40)“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林後3:6)的原因。所以從這一點看來,如果讓更多的不同歷史時期,不同背景的人來完成聖經,一定比神自己寫會有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