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的話–2016年5月22日

前一段時間,有一位弟兄問我:一個人信主之後,最大的變化應該是什麼呢?他日常的生活有什麼不同嗎?”這位弟兄已經決志並接受了洗禮,也在教會中生活了一段時間。但是他對自己基督徒的新生命有一點“不滿意”:他堅持每天讀經,禱告,每週的小組查經分享,主日到教會和大家見面,再聽牧師證道…雖然他很喜歡這樣的生活,但是卻感覺有點不夠“給力”,似乎沒有感覺到那種令人心勁十足的新生命的衝擊。他對我說“我很喜歡這些學習,但是感覺這些活動和過去國內的黨員小組學習、活動沒什麼區別,和社會中很多心靈操練的俱樂部也很相似,參加這些教會活動很好,但是似乎信仰不應該僅僅如此吧?總是聽人講聖靈的充滿和帶領,我怎麼就沒有這樣的感覺呢?”

他的苦惱是我們很多真心追尋神的人共同的困惑。我們怎麼才能有那種與神同行,時刻被聖靈充滿的“感覺“呢?雖然信仰的成熟不靠感覺,但是畢竟人是有情感的,當我們的心靈和情緒都被感動並鼓舞的時候,的確我們可以有更飽滿的情緒繼續面對生活的挑戰。

其實這就是“基督徒生命怎樣逐步成熟?”的問題。這個問題的關鍵是我們要去“生活”,而且是在教會群體中的生活。我想這是我們信仰成熟的關鍵。

基督徒信仰的基礎是神的真理,學習瞭解聖經的真理,是我們讓自己屬神的生命不斷成熟的必要方法。但是神啟示的目的不是讓我們單純的掌握某種知識,而是讓我們把通過瞭解這些知識,然後過一個這樣的生活,從而操練我們的生命,最終使基督徒可以被從裡到外,從身體到靈魂被塑造成為一個全新的“生命”。所以,信仰不是掌握聖經真理,那只是信仰的開始,是第一步,是入門。

入門之後,這聖經真理就要在生命中的實踐出來。而這樣的實踐是通過群體生活來逐步完成的。基督徒從來不是獨立的個體,神要每一個獨立的人必須“生活”在群體裡,這個群體就是教會。

早期教會成員“財產共有,凡物公用,共同生活”不過是神給人一個關於教會的樣式。本質上說,這樣的形式是讓基督徒可以通過一家人一樣的共同生活體會到群體或者彼此相連的關係。在教會裡,基督徒們學習雖然有不同的分工,但是卻有一個共同的目標;是不同的個體,但是卻彼此緊密相連;可能會彼此有意見,甚至彼此傷害,但是他們知道自己是屬於彼此的,他們生命是互通的,他們必須共同成長,互相成全,他們沒有血緣關係,但是確可以共同哀傷,共同歡笑,共同的面對世界的挑戰。在這樣的生活裡面基督徒可以學習逐漸地放下“小我”,成為彼此依靠,彼此關心,共同依靠神,仰望神,服事神的人。而正是這樣的一群人就組成了教會。他們不是根據興趣參加一個俱樂部,也不是好像選課的大學生(課程精彩就留下了),更不是被迫參加一種形式的宗教活動。他們是血肉相連的“一個群體,一家人”。

這樣的彼此聯合的過程就是基督徒成熟的過程,也是神操練人的過程。而這樣的人就是神真正救贖揀選的教會的成員。

當一個人開始學習融入教會的時候,他的生命的每一個行為都會有不同的意義。這時候,他就可以感受到那種超越於知識的動力,他也可以感受到神的同在,而他就開始了真正的操練之旅。

願創始成終的神除去我們心中的自我和驕傲,讓我們可以成為教會的一員,讓自己的生命得到真實地操練。成為一個真正的與神同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