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1日
腓利比書3:15-16 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麽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然而我們到了什麽地步,就當照著什麽地步行。 “存這樣的心”是指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神為人設定的目標和道路不停的奔跑。保羅囑咐我們,如果你是追求“完全”的人,就要有這樣的心思意念,在一切事情上都是如此,神就是這樣要求我們的。如果你在任何事情上對此有了動搖,你要清楚,神的意思永遠不會改變,他為我們設定的道路和方向也永不改變,問題出在我們自己身上。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人的軟弱隨處可見,如果按照這樣的要求,那不是我們沒有人可以做到嗎?神的恩典就在這裏再次顯明了。“到什麽地步,就當照什麽地步行”,神不會把超出我們能力的擔子加給我們,他沒有要求我們一步成聖,而是要我們在自己的基礎上努力,自己對照自己,如果我們今天比昨天進步一點,就可以了。所以,我們在恩典之中的人,要認真,努力,不是把這樣的恩典當作懶惰的借口,而是應該把他當作前進的動力。 禱告:天父上帝,求你的聖靈恩待我們,使我們可以努力向前,在自己的基礎上不斷的進步。我們不求你讓我們能一天內成聖,只求你使我們能長久的與你同行。求你給我們這樣的信心與決心。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2012年7月30日
腓利比書3:12-14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無論一個人信神還是不信,“生命不息,奮鬥不止”都是非常令人敬佩的品質。但是一個人是否可以永遠保持這樣的追求呢?在我們的一生中,一定有很多曾經讓我們著迷,曾經讓我們願意付出一切去爭取、追求的東西,但是從經驗中(無論是自己還是別人的)我們知道:很快,我們對某一個事物的興趣便失去了。所以在今天的世界中,有人就不斷的變換追求的目標,比如說更換不同的職業,生活在不同的國家,變換不同的伴侶,或者不斷的更新自己領域的目標…但是一切都有盡時,當那些新鮮變成了乏味,激情變成了責任的時候,“生命不息,奮鬥不止”就變成了一句空洞的口號。因為,目標變得模糊了。 保羅的經驗對任何人來說都是難能可貴的。因為他把自己的目標定位在“神在耶穌基督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他的目標是神給他的使命,所以可以超越這個世界上的一切,甚至超越了在這個世界中得到神的救贖這樣恩典的初階,他沒有停留在這裏,而是可以“竭力追求”,以至於可以忘記背後,努力向前。我想他的生活一定是充實而有成就感的。可以說,他每一天都是新的。所以我想,人常常想追求充實而有激情的人生,或許我們應該先從確定一個永恒的目標開始吧。 禱告:天父上帝,我常常驚詫你啟示的能力,原來真的是我們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在你的道裏面找到答案。你賜給我們生命,也自然就帶給我們生命的意義。願你的聖靈常駐我心,使我可以離開那道理的開端,可以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桿直跑。直到得到你所賜冠冕的那一天。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