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感受神

問:我承認神的客觀存在,但我如何才能感到主與我的關系,我覺得祂在天上,我離祂很遠,為什麽我的祈求祂沒有回答?

答:如果神是客觀存在的,就是真實的了。至於我們能否感受到與祂的關系,這要看我們循怎樣的途徑去感受祂。例如,我們能不能用皮膚的感覺來感受祂呢?當然不能,因為神不是溫度或一種物質!我們能不能用情緒的波動來感受祂呢?當然不能,因為神不是為滿足我們情緒感受而有的事物!退一步來說,即使神是一種「熱流」,我們用皮膚感覺可以感受到祂,我們還得研究在那裏可以接觸到祂,從而憑感受證明祂的存在!根據聖經指示,「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 5:8)「清心」,就是除去心中所有代替神地位的雜念和世物,這樣專心尋求神,才能尋見。主耶穌又曾經說過:「那真正拜父(神)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因為父(神)要這樣的人拜祂。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4:23-24)意思是,只有用「心靈」才能與「靈」接觸;而且還要加上「誠實」( truth 可以譯作真實)才能接觸到神,因為神最不喜歡與虛偽的人接觸。以賽亞書又說:「耶和華(神)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裏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耶和華說,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顧的,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賽66:1-2)意思是說,天和地這麽大,神都不放在眼內,所羅門所建造極其華麗的聖殿,神也看不中,但神卻看中了為罪難過痛悔,因為神責備他的話而感到戰兢恐懼的人,定意要住在這樣的人心裏。因此,誰才可以感受到神的存在呢?就是那些誠心相信,肯謙卑在神面前為罪悔改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