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定義是什麼?

問:到底「神」的定義是什麽呢?

答:主耶穌介紹神說:「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 4:24) 從主耶穌的邏輯來看,主耶穌認為神並沒有肉體,也沒有形像,所以人不得為祂造一個像來膜拜,也不須要用任何祭品來供奉。神既然是個靈,神就要人用「心靈誠實」來拜祂,因為只有心靈才能接觸神的靈,是靈與靈相通,不是物質儀式上相通。按我們所知,整個宇宙之中,除了人之外,再沒有任何生物有靈。所以,再沒有任何生物有宗教信仰。但人類有靈魂,所以從來沒有一族人沒有宗教。既然整個宇宙任何物體都沒有靈,所以人不得以屬於物質界的科學方法來接觸神,或證明神。再者、神也是造物主。按希伯文的「神」字,原意是一位大能者起誓約束自己。所以,聖經一開始就介紹這位神為萬物的創造者。我們所說的萬物,就是時間和空間裏的一切事與物。因此,神也是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的,因為時間和空間都由祂創造出來。這樣,我們就可以想象得到,神必定是永 活的神,因祂不受時間限制;神也必定是無所不在的神,因祂不受空間限制;祂也必定是無所不能的神,因祂創造萬有;祂也必定是無所不知的神,因祂不但創造萬有,連萬有之中所隱藏的所有化學、物理學、生物學、心理學......和歷史進展的任何奧秘,祂都知道。因此,只有這樣的神才配審判和報應所有罪人。但神也是誠實、守約、可靠、不變的神,因祂起誓約束自己,使自己不能說謊,不能背乎自己 (提前2:13,來6:18),所以祂的應許是真實的,祂在福音裏答應過要賜給我們的福氣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