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事件出於神嗎?

問:我們怎能知道,哪些不幸事件是出於神,哪些是出於自然現象?
答:根據聖經,我們的神稱為「全能的神」,萬有「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因為祂能叫萬事,就是每一樣大大小小的事,都互相效力,達成祂的旨 意,以致聖經指出,連我們一根頭髮,若沒有神的准許,都不會掉在地上。因此,我們相信,任何出於自然的天災,或出於人為的禍患,都有神的旨意和計畫在其中。我們固然無法確實知道每一件不幸的事的屬靈意義,但是,作多方面的反省卻是應該的。例如以下的問題,或許可以幫助讀者:
1)生命十分脆弱,我若得罪神,必不能逃避祂的審判和報應,我應當及早悔改;
2)我過往的生活方式會不會沒有什麼意義呢?如果我在災禍中死去,我的人生可算得上有意義的人生嗎?
3)這災禍會不會是出於神的愛,為要提醒我多做善事,不要過荒唐的生活,免得神取去我的生命?
4)我所信的神是否至高的造物主呢?會不會因為信錯了假神,所以造物主發怒,讓我反省能控制萬有的神才是真神呢?
5)倘若我去世,我有把握自己得救嗎?我會落地獄嗎?我憑什麼資格上天堂呢?如果我認為沒有天堂地獄,我憑什麼說沒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