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0日

以弗所書4:26-27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印象中基督徒都應該是溫柔善良,好像永遠都不會生氣的樣子。但是聖經告訴我們,其實我們不要強迫自己,人,誰沒有情緒呢?真的生氣了,也沒有必要隱瞞,畢竟,我們是軟弱的人啊。並且甚至耶穌基督也曾經在會堂裏發怒。所以生氣並不是罪。但是聖經也說到,生氣歸生氣,最好不要犯罪。生氣的時候你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你因為這個“有理”就去犯罪了,那就是你的不對了。別人的錯誤不是我們犯罪的理由。我們必須小心。所以神體諒我們的軟弱,幫我們樹立了一個界限:生氣了嗎?過一會就算了吧,最多不要超過日落的時候吧。不論你有多氣憤,到了時間,就調整一下心態,否則就是給魔鬼留地步了,因為長時間的憤怒會讓人喪失理智的。 禱告:天父上帝,求你給我們智慧的心,當我們生氣的時候,能有節制。這樣我們就不至於得罪你。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