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理所應當的意思是按照道理,規則,就應該這樣。在保羅看來,事奉神不是簡單的說說而已,因為這是一件慎重的,要付出極大代價的事情。這個代價甚至要包含自己的生命,自然就不用說生命中其他的東西了。這段經文讓我很汗顏,也讓我思索,我是否能做到這樣呢?如果不能,是不是就違反了那個“理”呢?神是輕慢不得的。人要警醒啊。 禱告:天父上帝,願你的能力與我同在,這樣當我面對你和世界的選擇時不至於出錯。這樣就不違背你的恩典和要求。使我可以無愧的見你。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