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0日

路加福音6:36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提起慈悲,作為一個華人,常讓人以為這是一個佛教用語。其實慈悲的本意是善良,憐憫。這是一個在古代中國常用的詞,只是後來佛教把它傳播的更廣而已。人本來就有善良和憐憫的本質,就是看到別人的痛苦和需要,就會產生同情之心,有願意施以援手的想法。但是罪讓人自私,更多的考慮自己的一切而不是按照自己良心的帶領。 其實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是互相關聯,需要互相關顧的,這是神創造的最初的法則。而慈悲就是一種神賦予人彼此關顧的內心動力。耶穌基督要求他的門徒們要慈悲,好像是天父一樣,因為慈悲不但是人內心的良善和憐憫,更是神的本質之一,我們這樣做,不過是把神賦予我們的本質逐漸的發揚出而已。耶穌舉了兩個慈悲的例子,一個是愛仇敵,一個是借錢給需要的人不指望償還,這並不是說仇敵有可愛之處,或者借貸的人有理由不償還,只是因為我們看到了他們的可憐之處,知道他們有需求是自己不能滿足的。我們看到了,內心有同情願意提供幫助。這是我們的選擇,展現我們自己的品格,與其他的無關。而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公平的神必然按照他的公平來報答我們,因為我們正在向效法他的道路上前進。這不是很美,也很“划算”的事情嗎? 禱告:天父上帝,求你給我恩慈的心,也有憐憫的能力,讓我越來越像你。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2014年1月20日

路加福音6:36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提起慈悲,作為一個華人,常讓人以為這是一個佛教用語。其實慈悲的本意是善良,憐憫。這是一個在古代中國常用的詞,只是後來佛教把它傳播的更廣而已。人本來就有善良和憐憫的本質,就是看到別人的痛苦和需要,就會產生同情之心,有願意施以援手的想法。但是罪讓人自私,更多的考慮自己的一切而不是按照自己良心的帶領。 其實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本來就是互相關聯,需要互相關顧的,這是神創造的最初的法則。而慈悲就是一種神賦予人彼此關顧的內心動力。耶穌基督要求他的門徒們要慈悲,好像是天父一樣,因為慈悲不但是人內心的良善和憐憫,更是神的本質之一,我們這樣做,不過是把神賦予我們的本質逐漸的發揚出而已。耶穌舉了兩個慈悲的例子,一個是愛仇敵,一個是借錢給需要的人不指望償還,這並不是說仇敵有可愛之處,或者借貸的人有理由不償還,只是因為我們看到了他們的可憐之處,知道他們有需求是自己不能滿足的。我們看到了,內心有同情願意提供幫助。這是我們的選擇,展現我們自己的品格,與其他的無關。而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公平的神必然按照他的公平來報答我們,因為我們正在向效法他的道路上前進。這不是很美,也很“划算”的事情嗎? 禱告:天父上帝,求你給我恩慈的心,也有憐憫的能力,讓我越來越像你。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李雯的見證

认识主以前的日子,回想起来,真的是浑浑噩噩。 记得第二次的福音课,说的是人类起源。小组讨论的时候,组长问我,你以前是怎么看人类起源这个问题的。我一下子傻了,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没想过我从哪里来,自然也没关心过我将要到哪里去。当时的自己真是无知又可怜,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就像以前的我看待父母的养育之恩,以及子女的孝道。我觉得孝顺父母是子女应该做的,但仅仅是因为这是我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在我内心深处,真的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把我生出来,做人那么辛苦,而且他们总是说,如果没有你,我早就怎么怎么样了。 缺少内心的感恩,只有伦理和道德约束,以至于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是为了别人而活的,没有自我。小时候读书做好孩子,是为了让爸妈有面子;工作了,安分守己是为了做一个被大家认可的好人;结婚生孩子,也是为了做个传统意义上的正常人。 二十来岁的时候,做事无所畏惧,觉得自己的决定,不管好坏对错,只要自己能够勇敢的承担后果,就没有问题。也固执的认为自己的价值观,道德观是绝对无害他人的。就是这样一个自负的我,做了几件让自己终生后悔的事。于是从那以后,就开始变得自暴自弃,日子就变得得过且过,对什么都无所谓。也觉得自己接下去将会遇到的各种压力,痛苦,不顺利都是应得的,是用来偿还自己犯下的过错的。 然而我非常幸运,上帝他没有放弃我,他一路帮助我,让我们的移民办理的异常顺利,他带领我来到了新西兰,在一个全新的环境里,他让我终于有机会思考我的人生,在还不算太迟的时候。 我来教会的过程可能和很多人都类似,都是在内心十分愁苦的时候,就像将要溺水的人,拼命寻找那一根可以抓住的稻草一样,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了教会。 第一次来教会,是4月28日,那天正好是个受洗日,机缘巧合让我听了很多兄弟姐妹的见证。当时虽然心里很感动,却还是觉得宗教离自己很遥远。慢慢的,我开始参加小组活动,参加福音课程,还有一些其它的教会活动,我感觉到自己的思想一点一点的开始发生变化。 首先,我知道了这世上有一个神。其实我一直都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只不过我不知道谁那个审判者。我坚信人在做,天在看;相信因果循环,凡事都有报应。通过福音启发课,和自己查阅了很多关于圣经,福音,基督教的资料以后,我清楚的认识到,真的是有一个伟大的造物主,不管从宏观,微观,宇宙观,道德观,种种方面都证明,只有他是主宰万物的,唯一圣洁的,只有他的善恶标准才是我真正应该去遵循的。 其次,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无知,渺小和无能。以前真的觉得靠自己,没有什么是不能解决的,也没有什么是不能承受的。事实证明我太看得起自己了。我记得有一组漫画画的特别好,画的都是成长过程中上帝默默为我们做的事。比如小时候摔了一跤,小女孩在抱怨,在哭,却不知道,天使是为了不让她掉到一步以外坑里摔死,故意推倒了她。其实我能活着平平安安长到这么大,上帝都已经不知道为了我铺垫了多少次了。以前只是会觉得自己运气好,其实哪里来的这么多巧合呢。比如我们申请的是技术移民,手上没有工作,也没有海外留学工作的经验,年纪也早就过了申请的最佳时间段,我们拿到PR的时候,连我们的中介都不敢相信。一拿到PR我就找到了工作,当时不觉得很稀奇,来了才知道就人在这里都不一定有工作,我居然还没来就有工作了。就像冯秉诚牧师说的,太多巧合的事放在了一起那就一定是有人在安排了,所以真的要感恩。 接下来,就是我正式的承认自己的罪。其实我以前也能意识到自己的罪,但是现在我知道,我以前对自己简直太宽容了。我所谓的善恶标准,在神的面前,根本就不值一提。比如神说要爱人如己,别说爱其他人了,我连对自己最亲的人,都有那么多严苛的要求,都不能宽容的对待他们。在最近一次圣餐的时候,我甚至都在犹豫要不要拿,觉得不敢伸手。电影罗马假日里有一个片断说的是真理之口,如果不说真话,它就会咬住手。我领圣餐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感觉就像要把孙悟空吃到肚子里一样,如果罪恶没有除去,就会被搅得天翻地覆。 最终我决定要敞开自己,接受耶稣作为我的救主,臣服在他面前,享受被他的爱所包容,洗净。这其实是我心里最难过的一关,因为当我真正意识到自己的罪以后,我觉得在神的面前,根本就是无地自容,没有脸面来面对他。觉得自己根本不配去乞求上帝对我的怜悯,和宽恕,更加不要说是洗清了。还是要感谢主,他带我来到一个好羊圈里,感谢圣灵感动我,感谢上帝送给我一个好牧者和一群用爱包围我帮助我的人。让我终于认识到自己其实是那么渴望被接受,被饶恕,被洁净。我就是一个叛逆的孩子,犯了错,受了委屈,却还倔强着不愿回家。怕不被接受,怕被嘲讽,怕受到责备,纵然自己心里是那么想回家,那么希望可以被爸妈抱在怀里,拍着我的背说:“没事的,万事有我,回家了就好,一切都还来得及。”现在倔强的孩子想明白了,我想回家。 最后,我附上营会的时候写的祷告词。 慈爱的天父,我知道我原本不配乞求您的宽恕,然而我是那么渴望被您的爱光照,被您的手抚摸,被您的灵安慰。这渴望让羞愧的我敢于抬起头,放下心里的重担,来乞求您。求您让我从此能够生活在您的爱里,我愿意接受您从今以后为我安排的所有,做您顺服的孩子。

牧者的話 – 1月19日

說起信仰的真實性,坦率的講,其實這是一個很難界定的問題。因為信仰是內在的、個人的事—一個人心裏怎麽想,別人很難通過外在的表現來猜測。但是從我的信仰經驗和對聖經的理解來說,一個有真實的信仰的人,一定是在外表上可以讓人看得出“不同”的人。換一句話說,如果盡量客觀的從一個足夠大的範圍和一個足夠長的時間來評價,人們會認為他是一個有好行為的“好人”。因為一個基督徒是神所差派的、為神做見證的人,在他的身上有“馨香之氣”—會吸引別人。他要展示給別人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和對生命的解釋,如果不能做一個被人稱許的“好人”,很明顯是無法達到這個目的的。 其實“好人”也是一個很難定義的事。因為時間、地點、文化不同,好人的定義也不一樣。但在聖經中有兩個比較相近的詞讓我們可以想象“好人”的概念:一個是完全,一個是聖潔。 在聖經中,當神向亞伯蘭顯現時,祂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17:1);保羅囑咐那充滿問題的哥林多教會說:“…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林後13:9,11);主耶穌在世曾在登山寶訓中教導祂的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天 父完全一樣”(太5:48) 聖經中第一個在被稱為“完全人”的,是挪亞,聖經說:“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創6:9)另一位 “完全人”是約伯,神對魔鬼見證他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1:1,8,二2:3)。從這兩個聖經中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完全人是“義人(無瑕疵),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的人,這和神另外的要求是一致的:“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但是問題是“人非聖賢,誰能無過”呢?在我們的經驗裏,人是永遠都不可能“完全”的。所以“完全”和“聖潔”就變成了遙遠不可及的目標。而且根據聖經中“因信稱義”的真理:人得救的原因是信心而不是人的好行為。這就讓人很疑惑:既然永遠都達不到,而且似乎也不需要,那麽做有好行為的好人是不是信仰中必須的事情呢?神要人“聖潔”,“完全”,這不單是思想,頭腦的事,也是生活,行為上的事,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因信稱義是神給人得救的方法,但是這個信卻不是一個瞬間的心理的活動,而是長期的行為。因為有真信心的人,才會努力按照神的要求去做。所以一個有真實的信仰的基督徒,一定是一個因為知道真理而產生了信心,因為信心願意把神的要求在生活中努力實行出來的人。 當然,因為每一個人的情況不同,“好”或者“完全”“聖潔”的表現一定是不同的。但是神的恩典是他不是橫向比較誰有多好,而是縱向看,一個人比自己以前好了多少。看一個人是不是按照神的標準在努力,進步了多少。一個人這樣不斷努力進步的過程,就是操練自己的生命越來越像神的過程,這樣的人,在別人看來,他不斷的努力追求,他的行為越來越聖潔,越來越完全,越來越好。這在信仰中被稱為“成聖”的過程。 所以,一個信仰真實的信徒,是經歷了因為信心被神稱義,也走在成聖的道路上的人,這樣的人一定有好的行為。任何認為“只要信了就好,不需要強調外在的行為”的想法,都是錯誤的。這樣的人,其實是藐視了神的公義和審判的人,也是忽略了聖靈的感動,對充滿罪的生活不敏感—或者享受在罪惡裏的人,這樣的人的信仰是虛假的,自欺欺人的。 弟兄姐妹們,你在努力的路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