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的話 – 1月19日

說起信仰的真實性,坦率的講,其實這是一個很難界定的問題。因為信仰是內在的、個人的事—一個人心裏怎麽想,別人很難通過外在的表現來猜測。但是從我的信仰經驗和對聖經的理解來說,一個有真實的信仰的人,一定是在外表上可以讓人看得出“不同”的人。換一句話說,如果盡量客觀的從一個足夠大的範圍和一個足夠長的時間來評價,人們會認為他是一個有好行為的“好人”。因為一個基督徒是神所差派的、為神做見證的人,在他的身上有“馨香之氣”—會吸引別人。他要展示給別人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和對生命的解釋,如果不能做一個被人稱許的“好人”,很明顯是無法達到這個目的的。

其實“好人”也是一個很難定義的事。因為時間、地點、文化不同,好人的定義也不一樣。但在聖經中有兩個比較相近的詞讓我們可以想象“好人”的概念:一個是完全,一個是聖潔。

在聖經中,當神向亞伯蘭顯現時,祂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創17:1);保羅囑咐那充滿問題的哥林多教會說:“…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林後13:9,11);主耶穌在世曾在登山寶訓中教導祂的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天 父完全一樣”(太5:48)

聖經中第一個在被稱為“完全人”的,是挪亞,聖經說:“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創6:9)另一位 “完全人”是約伯,神對魔鬼見證他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1:1,8,二2:3)。從這兩個聖經中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完全人是“義人(無瑕疵),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的人,這和神另外的要求是一致的:“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但是問題是“人非聖賢,誰能無過”呢?在我們的經驗裏,人是永遠都不可能“完全”的。所以“完全”和“聖潔”就變成了遙遠不可及的目標。而且根據聖經中“因信稱義”的真理:人得救的原因是信心而不是人的好行為。這就讓人很疑惑:既然永遠都達不到,而且似乎也不需要,那麽做有好行為的好人是不是信仰中必須的事情呢?神要人“聖潔”,“完全”,這不單是思想,頭腦的事,也是生活,行為上的事,這是毫無疑問的事情。因信稱義是神給人得救的方法,但是這個信卻不是一個瞬間的心理的活動,而是長期的行為。因為有真信心的人,才會努力按照神的要求去做。所以一個有真實的信仰的基督徒,一定是一個因為知道真理而產生了信心,因為信心願意把神的要求在生活中努力實行出來的人。

當然,因為每一個人的情況不同,“好”或者“完全”“聖潔”的表現一定是不同的。但是神的恩典是他不是橫向比較誰有多好,而是縱向看,一個人比自己以前好了多少。看一個人是不是按照神的標準在努力,進步了多少。一個人這樣不斷努力進步的過程,就是操練自己的生命越來越像神的過程,這樣的人,在別人看來,他不斷的努力追求,他的行為越來越聖潔,越來越完全,越來越好。這在信仰中被稱為“成聖”的過程。

所以,一個信仰真實的信徒,是經歷了因為信心被神稱義,也走在成聖的道路上的人,這樣的人一定有好的行為。任何認為“只要信了就好,不需要強調外在的行為”的想法,都是錯誤的。這樣的人,其實是藐視了神的公義和審判的人,也是忽略了聖靈的感動,對充滿罪的生活不敏感—或者享受在罪惡裏的人,這樣的人的信仰是虛假的,自欺欺人的。
弟兄姐妹們,你在努力的路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