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的話 – 3月2日

昨天在今年第一次的小組長會上,大家一起討論了“委身教會”這個話題。在今天基督徒的教會生活中,委身教會是一個很敏感的話題,因為委身往往意味著制度、法規、要求,在今天這樣的自由主義盛行的世界中,這些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操控”“限制”等等負面的感覺。也有人認為,自己憑著信心已經同基督耶穌建立了個人的關係,是否同教會有什麼關係,那並不重要。

什麼叫做“委身教會”?基督徒應該不應該委身於一家本地教會? “委身教會”的目的又是什麼?這些問題是涉及到我們信仰的真假,是生死攸關的問題。

在聖經中,使徒保羅用身體來比喻教會,耶穌基督也用葡萄樹和枝子的關係來說明教會和個人的關係。從這兩個比喻中,我們可以看出,委身教會就是信徒同信徒的群體建立一種聯繫,培養一種關係,使自己成為這群體的一員,並在其中承擔責任,共同建造和成長。這樣的關係就好像是一個細胞和整個身體,或者葡萄樹上的枝子和整體的關係一樣—沒有一個可以游離在身體之外的細胞,也不會有脫離了樹幹的枝子。所以也就沒有可以脫離教會而獨立存在的基督徒。個體的基督徒參加教會是通過具體的地方教會的,所以委身教會不是虛擬的同普世教會建立關係,而是委身在一個具體的有形教會裡。

西元3世紀的教父居普良(Cyprian of Carthage)最早提出在教會以外無拯救的觀念:“……凡離棄基督教會的也不能得著基督的賞賜。他是外人;他是褻瀆;他是仇敵。凡沒有教會為他之母的,便沒有神為他的父。”從他以後,從其他早期的教父到奥古斯丁,從湯瑪斯阿奎那到約翰加爾文,都承認並強調这个道理。加爾文在他的《基督教要義》中說“有形的教會是信徒的母親”,而且,“若不在這母親的懷中,沒有人能盼望蒙赦罪或得救……所以離開教會是很悲慘的事”。
加爾文嚴厲批評輕看公共聚會的人:“許多人出於驕傲、成見或紛爭,開始相信自己讀經、默想就夠了;他們因此輕看公共聚會,也視講道為多餘的。然而,既然他們等於在大大地破壞神教會聖潔的合一,所以每一個棄絕教會的人,都以極有害的謬論和污穢的幻想欺哄自己。因此,為了讓神純潔、單純的真道在我們當中興旺,我們就不可忽略採用神規定的敬拜方式。因為神如此規定就證明這是必需的,也是神喜悅的。”

神的救贖不但是藉耶穌基督拯救個體的人,更是將個體的人“重生”在神的家、神的國中,其標誌就是地上的有形的基督教會。信基督,加入基督的教會是一回事,不是兩回事。“基督以外無救恩”和“教會以外無救恩”並不矛盾。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是教會的頭,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在基督裡得救,就是在基督的教會裡得救,因為基督與教會是聯合為一的。一個人在基督裡得救,卻在教會以外,是不可能的事情。凡真正得救者,必定是與其他得救者一同在基督的身體裡,共同成為神國的兒女。

委身教會的目的是讓信徒的生命能更健康,更好的成長,因為只有在教會裡,才能夠真正的彼此相愛,才能夠互相監督,互相幫助,真正的互為肢體,共同成長。而“獨立”與“分離”的信徒,那只能是自我膨脹的自由主義的結果,那樣的信心是不願意承擔責任的虛偽。

弟兄姐妹們,委身教會不是一種要求,也不是一種教義,更不是一種手段,委身教會就是信仰,就是基督徒生命的本質。讓我們都能努力克服自己的軟弱,做一個委身教會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