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13: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今天,“愛”是一個被人用濫了的字眼。愛一個人,愛一個動物,愛一個地方,愛一種風景…但是愛最直接的表現是什麼呢?我們怎樣做就是愛了,怎樣做自己以為是愛,實際上卻不是呢?神的法則告訴我們,愛是不加害與人,就是不給自己所愛的對象帶來傷害。世界上有很多人不懂愛的本質,所以常有好心辦壞事的情況出現。比如說“愛”自己的孩子,反而揠苗助長或者給孩子造成心理陰影的例子比比皆是;還有例如說是愛自然,愛環境,於是抱著改造環境,讓世界更好的想法做了很辛苦的工作,結果卻破壞了自然的平衡。所以我們要能站在對方的立場仔細的思考,到底什麼是對對方有益處的,自己的想法雖然很好,但是是否會給對方造成傷害。神的智慧就是如果不能確保做的更好,那就寧願不做,也不要破壞。因為神本來創造的都是好的,我們只要順應自然就好了。
禱告:天父上帝,願我們都能理解你愛的含義,都可以考慮別人的情景,可以真正的造就人。主啊,願你賜給我們愛心,讓我們與你同行。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