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19:11
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
有人說今天是一個“傲嬌”的社會。因為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的可選擇性越來越多,似乎生活中的挫折越來越少了—當人遇到困難的時候,不需要嘗試解決苦難而是另闢蹊徑也可以。這樣,人就越來越容易找到自己的優點,甚至用自己擅長的領域的“優點”來規避不擅長領域的“缺點”。這樣長期而來,人就容易變得自我、自大而且無比的脆弱。 “可鼓勵而不可教訓” 成為一個普遍的現象。但是問題是,繞過去的問題還是問題,性格和行為上的缺點和錯誤並不會因為逃避就消失了。
而這樣“傲嬌”的人面對神的時候,也常常只願意思考神的慈愛,他們寧願自欺欺人的相信神是一個不會生氣的老好人。他們忘了神的公義—他會教訓,審判,按照每個人的行為來報應他。“日光之下無新事”,古代的以色列人也經歷了這樣的思想歷程。所以神提醒他們,要把神的話,他的律例典章記在心裡,按照神的要求去生活。該做的就要去做,不該做的就不要去做。這樣才可以逃避神的憤怒和懲罰。
回頭想一想我們自己呢?在神的面前,我們是傲嬌的、自以為是並且自欺欺人的人,還是用神的律法來攻克己身的人呢?
禱告:天父上帝,你的恩典讓我們有智慧,可以看見你的威嚴。願你的靈給我們順服的心,不至於因為疏忽而得罪你最後遭受了懲罰。願你幫助我們,在你的面前做一個手潔心清的人,夢你的喜悅和祝福。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