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1:6-8
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施洗约翰是一个好人,好到一个程度,甚至让人误以为他就是要来临的救主,所以人们愿意到他这里来悔过并接受他的洗礼。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是,他不过是给救主开路的人。他是一个仰望耶稣的人,是一个得救的人。我想他非常清楚这一点。但是我们应该引起注意的是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得救的确据而放松自己的行为—从外人的眼光看来,他是一个行为无可挑剔的人。因为他知道神给他的使命之一是为光作见证。我想我们也是这样,神救赎我们是他的恩典,他不需要我们做什么就把恩典赐给我们。但是恩典之后,或者我们应该如何回应他的恩典呢?真正认识神的人会明白自己的使命:我们要有无可挑剔的好行为来见证神。所以基督徒是不是应该有好行为呢?我想这不是一个问题。
祷告:天父上帝,感谢你对我们的救赎,也感谢你帮助我们明白真理,更要感谢你给我们按照你的真理而行的能力。愿你让我们明白这些,不因为自己已经得救或者因为自己的得救不需要行为的善功而懈怠,那就让你的名蒙了羞耻。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