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0:28-30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
一個得救的人會不會再墮落,以至於失去了救恩?耶穌基督清楚的告訴我們,這樣的事情絕對不會發生。因為這是萬有的主,創造的神應許給耶穌基督的,而耶穌基督自己也為我們揭示了那個奧秘:他就是那位神。所以,一個真正的信徒應該有坦然的心情,相信耶穌基督的,就永遠不死。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肉體的生命不會滅亡,而是說我們要經歷復活,獲得永恆。
很多人常常會誤解耶穌基督的話,他們有人因此就認為信了就完事大吉,反正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了,所以人就可以放縱自己,隨心所欲。或者把自己每一次跌倒,被罪誘惑的責任都推給神,因為他沒有按照應許讓自己不再犯罪。或者也會因為自己的跌倒和失敗而喪失對神權柄的信心,以為自己並沒有真正的得救—因為又犯罪了。這樣的想法都是錯誤的。得救的人是被神稱義的人,他們依然走在一個效法基督,逐步成熟的“成聖”的過程中。也就是說他依然會受到罪的誘惑,依然會跌倒。所以,因信稱義不過是信仰的開始,並不是完事大吉了。一個真正得救的人雖然會經歷信仰的失敗和在罪中的掙扎,但是卻依然會回到神的面前,承認神和他的主權,並依然願意依靠耶穌基督的救贖之功。這和主觀上願意犯罪,而後把責任推給神的人是不同的,那樣的人要檢查自己的心,是否真正的理解了耶穌救贖和尊他為主的含義—檢查自己是否已經是一個真正屬於耶穌基督的人。
禱告:天父上帝,你比萬有都大,你所定下的無人能更改。你說有就有,說立就立。感謝你給我們救贖的主,感謝你承諾保守我們永不會再失去。願你的話語成為我們的信心,讓我們可以坦然的面對自己的軟弱和世界的誘惑。主啊,求你幫助我們,使我們緊緊跟隨你,永不動搖。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