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

箴言1:10-19
我兒,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他們若說,你與我們同去,我們要埋伏流人之血,要蹲伏害無罪之人。我們好像陰間,把他們活活吞下。他們如同下坑的人,被我們囫圇吞了。我們必得各樣寶物,將所擄來的裝滿房屋。你與我們大家同分。我們共用一個囊袋。我兒,不要與他們同行一道。禁止你腳走他們的路。因為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人的血。好像飛鳥,網羅設在眼前仍不躲避。這些人埋伏,是為自流己血。蹲伏是為自害己命。凡貪戀財利的,所行之路,都是如此。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

人總是需要和別人合作的,這是誰都無法逃避的問題。但是和什麼樣的人合作,怎樣合作,卻是大有學問。箴言中說,與人合作的基礎不應該是貪戀之心,就是不能立心不正,希望能最一個空子,或者損人利己。那樣的人,最終一定會偷雞不著蝕把米。其實這樣的道理大家都懂,關鍵是這樣的人會用各樣的方法來誘惑我們,他們好像是和我們可以瀝血拋肝“我們共用一個囊袋”,而且付出很少,且利潤巨大“我們必得各樣寶物,將所擄來的裝滿房屋。你與我們大家同分”,並且事情很簡單“我們好像陰間,把他們活活吞下”。但是我們要警醒,這樣的誘惑背後是有極大的危險的。危險的來源有兩個,一個是來自這些人本身,惡人就是惡人,他們對別人能行惡事,同樣也會對他們的同伴這樣行;而另一個危險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神是公義的,他的眼目查看全地,他的審判絕不姑息。人做了惡事,自以為可以隱瞞一切,但是神的懲罰會接踵而至。所以聖經說,這樣謀劃的人就好像飛鳥,自投網羅。所以,我們不要被這些人,這些想法蠱惑,他們正是用我們心中的貪婪來誘惑我們和他們一起犯罪。而那種貪戀之心,會讓我們嘗盡苦頭,失去性命。

禱告:天父上帝,願祢給我們智慧的心,可以按照祢的教導在這個世界上生活,讓我們不至於被眼前的利益誘惑而失去公平公義。讓我們時刻記得祢的審判,做一個合祢心意,不會違背祢律法的人。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