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10:26
懶惰人叫差他的人,如醋倒牙,如煙薰目。
很早以前我曾經看過一篇勵志雞湯文《把信送給加西亞》,這本暢銷書說出了一個事實:世界上最寶貴的品質就是主動,而一個懶散不負責的人,無論在什麼情況之下,都是不受歡迎的。道理很簡單,也不會有人反對,但是這個世界上的確有很多人不是這樣。他們要別人一次、兩次的叮囑才會完成自己本分的事情,被人推一推,動一動。甚至即使無論別人怎樣推動,也不會把事情做好。這樣的人不是因為技巧的缺乏而不去做,而是缺乏責任感—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別人的責任感,他們是思想和行為上的懶惰。
這樣的人是沒有人喜歡的,無論是上司,同事,朋友,甚至親人,因為他們會把本來很簡單的事情變得複雜,把很容易的事情變得困難,甚至把一件事徹底的毀掉。在一個群體中,他們就好像是打入堡壘內部的“奸細”,讓別人一切的努力都化為流水。聖經告訴我們,這樣的人讓指揮差派他的人倍感痛苦。我想這樣的人的結局也是顯而易見的。
我們的神是公平的神,他要求每一個人都要在自己的生活中盡到自己的責任。自己的擔子要自己承擔。雖然神喜悅我們彼此相愛,互相承擔,但是這絕對不是說我們可以推卸自己的責任。把別人的愛當成一個藉口或者一個依靠,甚至把別人的容忍、憐憫當作別人的責任,這是懶惰,這在神的面前,是一種罪。
禱告:天父上帝,祢告訴我們每一個人要面對的事情,祢告訴我們要盡心盡興盡意盡力的愛祢,盡力是我們的職責。願祢的靈憐憫我們的軟弱,也給我們信心能力,讓我們可以成為一個努力而被祢喜悅的人。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