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聽到有人這樣說,檢查一個國家或者地區是否真正現代化有兩個條件;一個是國際電話的直播撥通率,另外一個就是一年中停電的時間。說起來很有意思,2016年新年剛開始,一月三日晚上,奧克蘭北岸地區就出現了大面積的停電,停電時間超過了一個小時。第二天聽媒體報導說,受到這個影響的有三千三百多戶家庭。我想紐西蘭的電力公司是否想和奧克蘭的居民們開一個玩笑,在新年開始就提醒我們實際是生活在一個何等天然的國度裡。
當然這是開玩笑。但是停電之夜,也的確給我很多的思考。
停電的時候,我剛好在停電區,所以也就著實的地經歷了一次黑暗中的生活。這次電停的很徹底,連路燈都熄滅了,再加上颳風下雨,也沒有月亮星星,所以天地之間放眼望去,除了偶爾駛過的汽車燈之外,一片黑暗。這黑暗讓我感到很不習慣,似乎身邊沒有了任何生機,充滿了未知和恐懼。在黑暗中,我想,如果要停電一周,幾周,半年,一年,那生活會是什麼樣呢?—那畫面太美好,我都有點不敢想像了。我還記得歷史上曾經有過這樣一件事:世界上為了紀念法拉第發現電磁現象而讓人類可以生活在光明中,建議在他誕辰的時候,全球停電一小時來紀念。後來人們發現這樣拍腦袋的提議雖然美好,但是卻不太可行。因為全球通史停電一小時的影響太大,是今天的世界所不能承受的。於是人們建議全球停電一分鐘,但是科學家們經過測算,發現即使是全球同時停電一分鐘,後果也是人類所無法承受的,所以只好作罷。(後來這個想法被世界自然基金會採用,衍生成保護環境的“地球一小時”活動。)
忽然之間,我不禁想起一句話:不要等到燈火失去的時候,才知道光明的寶貴。平時誰會特別感謝法拉第,感謝電力公司,感謝那些黑暗中的光明呢?我們已經習慣這些似乎“理所當然”的事情了。但是光明對我們是如此重要,只有在黑暗的時候,我們才能真實的體會到。原來人真實只有在失去的時候,才知道事物的寶貴啊。
人的生命何嘗也不是如此?!誰都知道對人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生命本身。因為當生命逝去的時候,那些生命中所附加的,都會煙消雲散。聖經中也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26)”道理很簡單,但是放眼望去,人們每天忙碌的,願意花時間精力的,都是什麼呢?有多少是和自己的生命有關係呢?
其實道理不僅如此,世界上是不是還有比我們生命更重要的事情呢?當然還有,那就是生命的永恆。人的生命不僅僅是今生肉體物質的生命,神創造的有肉體,也創造了靈魂。不但如此,我們的神也給出了人靈魂永恆的道路。如果如此,我們怎麼能不去追尋這種永恆呢?這不是我們生命中最值得珍惜,最有意義的事情嗎?如果我們因為在這短暫的世界上的生活,而失去了我們原本可以擁有的永恆,那不是我們人生中最大的遺憾嗎?
聖經中說:“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希伯來書3:13)”神要求我們警醒的生活,要看清楚什麼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不要等到將來的時候後悔。
新的一年開始了。我們要怎樣生活?什麼是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我們可以為自己的未來準備些什麼?
願神的恩典與我們同在,把祝福和能力都賜給我們新的一年。也願他的智慧帶領我們,讓我們過一個平安而無悔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