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17:24-27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丁稅約有半塊錢)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但恐怕觸犯他們,(觸犯原文作絆倒)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它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向耶穌收稅,這並不是一件很難讓人理解的事情。有學者研究說明,因為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猶太人要繳納聖殿稅,後來就變成了一種特別的稅收。而這段經文中所說的稅可能就是這種稅收。事情很平常,但是耶穌的回答卻很不平常。他再向彼得明確自己的身份,他不但是一個老師,一位先知,更是神的兒子。這是耶穌基督對自我身份的宣告。對於我們今天的讀者來說,我們怎樣認為耶穌基督呢?這是一個問題,也是一個生死攸關的選擇。在當時的情境中,人們有兩種答案:稅吏的和彼得的。所以他們也會有兩種不同的結局。我們自己呢?
禱告:天父上帝,願祢的靈與我們同在,讓我們降伏在祢的啟示面前,知道耶穌基督是神,是祢的兒子,是我們的救贖。這樣祢的恩典就在我們中間,直到永遠。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