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

路加福音9:1-6

耶穌叫齊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能力權柄,制伏一切的鬼,醫治各樣的病。又差遣他們去宣傳神國的道,醫治病人。對他們說,行路的時候,不要帶拐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無論進哪一家,就住在那裡,也從那裡起行。凡不接待你們的,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見證他們的不是。門徒就出去,走遍各鄉,宣傳福音,到處治病。

耶穌基督要求他的門徒們出去傳福音,耶穌告訴他們兩個原則:一是不要帶任何必須的生活的物資和錢財,二是如果人們不接待他們,就離開他們去了。不帶任何東西是要求接受福音的人來供養這些門徒,而離開那些不接待的人則是顯明神的態度:神愛世人,希望每一個人都得救,但是這樣的恩典並不是無原則的。如果人自己拒絕了,神並不會因為他要承受無比淒慘的懲罰而降低自己的標準—總會有人下地獄的,但是那不是傳福音者的責任。

耶穌基督的教導今天依然有效。支持神的事工,接待並資助神的福音使者,使他們衣食無憂可以安心於神的事工,是每一個蒙受神恩典的人責任。我們不能做只承擔恩典但是卻不願意承擔責任的人。那樣的信心是軟弱的,是有保留的。另外,傳福音雖然需要我們用“諸般的智慧”,但是那絕對不包括我們降低福音的標準或者誘惑祈求人來相信—我們不能因為愛而把福音賤賣了,那是對神公義的褻瀆。

禱告:天父上帝,願祢給我們智慧,讓我們知道如何為祢做工,也如何承擔自己的責任。也願祢的憐憫在每一個人身上,讓他們的心柔軟,可以接受祢。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