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1:11-12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 因爲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稣基督啓示來的。
保羅在給加拉太人的信中,非常鄭重地強調自己所傳的福音是來自於神的啟示。他是在提醒那些信徒們,要仔細地分辨自己所信的。因為關於神的事情,只能是神親自的啟示才可能是真實的。其他的任何由人的智慧和經驗而來的東西,無論看起來是多麼的合情理,多麼的美好,總會在某些時候,某種條件下顯示出自己的局限來。因為屬於人的就是人的,沒有一個人沒有自我的局限,即使是經過眾人的編輯修改,但是總是不能逃脫時間和環境的限制。如果我們把這些東西當作神的啟示,就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使徒的啟示在我們今天同樣重要,我們信仰的根基是什麼呢?是讓人喜悅?是合乎我們的心意?符合社會的哲學?還是單純的因為那是神的啟示?神的啟示只有聖經,聖經是我們唯一的,也是絕對的權威。這是我們信仰的基礎。
禱告:天父上帝,創造萬物的主,願祢的靈充滿我們,也給我們智慧,啟示我們,讓我們能明白真理。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