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重讀了魯賓遜漂流記。中學時代讀這本書的時候,我沒有註意到魯賓遜是一個基督徒。也難怪,那時候我不信主,只顧上看熱鬧,根本就沒有讀懂。魯賓遜是基督徒一點都不奇特,因為書的作者是個牧師啊,就算是不寫基督徒,也會寫傳福音。這大概是職業習慣吧,就像現今,我的註意力都在魯賓遜是如何靠著神的恩典、而在孤島上重生得救、靈命長進的。
重讀此書,首先觸動我心的是魯賓遜的第一次禱告,記在第三章末尾: “我孤獨無援,沒有人安慰我,沒有人照應我,也沒有人忠告我。想到這裏,我大喊大叫:‘上帝啊,救救我吧!我已走投無路了啊!’多少年來,我第一次發出了祈禱,如果這也算是祈禱的話。”
當時,魯賓遜在孤島上大病一場,絕望中,他大聲呼求上帝。人的盡頭是神的開頭;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尋找的就尋見。我相信神垂聽了他的禱告,因為從第四章起,魯賓遜就真正開始尋求神、依靠神、親近神。此後他常常禱告,每天讀聖經,不僅有了神的同在,不再孤單,還解救了野人星期五,向他傳福音,幫助星期五從吃人族變成文明人,並且信耶穌、得拯救。
禱告的力量是神奇的,因為禱告本來就是跟神說話。我們不能輕看跟神說話,建立與神的親密關系,離不開多與神說話。如果兩個人彼此之間願意說話溝通,表示他們有好的關系,不想說話,就是關系疏遠甚至關系斷絕了。人犯罪後,屬靈的生命就死了,其實就是人與神的關系斷絕,彼此之間不說話了,或者說了也聽不見。所以,不藉著禱告與神交談,我們的屬靈生命就會枯竭。
為人父母,都希望子女跟他說話。我很希望我的孩子主動來跟我說話,就算是意見和我不一致,我也高興;哪怕就像魯賓遜那樣大喊大叫,也遠勝過他們不跟我說話。有一天,我女兒看了我一眼,說:“爸爸長得太黑,很醜。”要是她對另一個人這樣說,可能會惹惱人;但女兒對我這樣說,聽起來就象說我漂亮一樣。
神,就是我們在天上的父親,祂真的很願意聽我們說話。我們藉著與人交談而認識人,同樣,我們也是藉著與神交談而認識神。有人說:禱告是天人之間相親的時刻。因此禱告的主要目的,是來與神建立親密關係。我們不一定非要用華麗的詞藻,動聽的言語,只要是我們發自內心的話,神就喜歡聽,神願意我們以真誠的心來到祂面前。試想,若孩子來跟你說話,說地很好聽,但不是出自內心,你知道了會是什麼感受?若我們的禱告不是發自真心,你說神會不會傷心呢?
禱告,並非是要神滿足我們的需要。禱告的最終果效,是認識神、更愛神,是要得到神的喜悅。借著禱告與神建立關係,比得到任何物質供應重要多了。有了與這位宇宙萬物主宰的親密關系,我們還會有缺乏嗎?
大衛王就是借著禱告與神建立了親密的關系。有人說:大衛幹過壞事,為什麼神還那麼喜歡他?原因就是:他把神當神!他跟神的關系很鐵!我們如果希望自己的禱告蒙神垂聽,那就要像大衛那樣與神親近。而親密關系的建立,非要借著時時、事事真誠地向神禱告不可。魯賓遜信靠神、不再孤獨無助,也是從他向神不斷禱告開始的。
禱告的最後都要說“奉耶穌的名”。奉耶穌的名,表示我們與耶穌基督有相親、相愛、相屬的關係。你認識耶穌嗎?祂認識你嗎?你們關系很鐵嗎?如果跟耶穌沒有親密的關係,怎麼可以奉耶穌的名呢?祂又怎麼幫助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