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28:9-10
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誘惑正直人行惡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裡。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一個信神的人一定會思考這個問題:什麼是我的神喜悅的事情?因為做神喜悅的事,不做神不喜悅的事情,趨吉避凶,這是人最基本的智慧。通常來說,人們會直覺的認為“祈禱”“獻祭”(從事宗教活動)這些事情一定是神所喜悅的事。但是事實卻不是這樣。神最看重的是人的敬畏尊重,是把神當作神。如果沒有內心深處的敬畏尊重,即使有表面的各樣的宗教活動甚至好的行為,那不過是滿足自己內心的宗教需求,讓自己高興滿足而已。對神的敬畏是把神當作神的開始。在聖經中,神要求人要遵守他的律法,從本質上說,神要求的律法和祭祀的行為,並不是神可以通過這些人的行為得到什麼,因為普天下萬事萬物都是神的,都在他的掌握中,神不需要人任何的行為來“幫助”自己。神要求人遵守律法,就是要通過人的謹守來體現出人的對神的順服和尊重。對於那些不願意遵守律法,只是希望有一些表面的活動來“滿足”神的人來說,他們的本質是不敬畏神的,他們表面的行為,內心中的心思,恰恰是對神的褻瀆,是對神能力的懷疑,是對神作為神這樣的身分的嘲諷。所以,聖經說,他們的禱告是可憎的。而那些誘惑正直人,也就是遵守律法,敬畏神的人離開正確的敬拜神的道路的,那樣的人必然受到懲罰。只有堅持正道的人,才能完全而承受福分。
禱告:天父上帝,求祢給我們智慧,讓我們可以真的認識祢,敬畏祢。可以做一個正直的人,一個堅持克己,操練自己按照祢的話語生活的人。這樣我們就不會為自己積攢祢的憤怒,得到祢所賜給的福分。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