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聖經充滿對婦女不公平的字句,如女人要戀慕丈夫、被丈夫管轄,要一味的順服,不許在聚會中講道,甚至不許發問等等。上帝是否重男輕女?聖經歧視女性嗎?
答:在基督教歷史中,基督教的確有歧視婦女的經歷。從初世紀開始,教會就看婦女為次等、不潔、邪惡,甚至為魔鬼的化身。早期很多著名的教父也對女性充滿了偏見。比如說第二世紀末葉,教父愛任紐(Irenaens)曾說;「夏娃的不順服……為全人類帶來死亡。」特土良(Tertullian)對女人的批評更苛刻:「你(夏娃)是惡魔的通道……你毀滅了男人──神的形象……」
但是這只是墮落的人類和被罪污染的文化的結果。如果我們從聖經真理去思考婦女的地位,聖經非但沒有歧視婦女,反而是婦女尋求平等自由的福音。
創造:神在創世的第六日,「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創一27)。可見男女被造時有同等的價值、身分與使命。再者,女人被造成為男人的「配偶幫助者」(創二18)。「幫助者」是用來描述耶和華是人的幫助或軍事上的戰友同盟,是一個同盟互助的恩惠關係,而非職務上等級的區別。所以被造時,女人沒有次等或次要的地位。
墮落:當蛇試探女人 (創三6)。男人與女人就都違背了神的命令。但聖經告訴我們,他們要個別向神解釋自己的行為,承擔自己的後果。後來,保羅在提摩太前書指出女人被引誘,陷在罪中,又在羅馬書提到,罪因一人(亞當)而入了世界。男人與女人是同樣的犯罪墮落。
救贖:神從人類墮落開始就展開了他對女人的眷佑與救贖。在舊約裡,神不但毫無保留的用女性描述他的形像(詩廿二9-10,一百卅一2;賽四十六3-4;四十九15等等),以肯定男女一樣按神的形像被造。他更樂於使用女人當領袖,作他話語的出口,成為拯救其子民的器皿。例如米利暗(女先知)與摩西、亞倫一同被差派,把神的子民從埃及領出來(彌迦書六4)。女士師兼先知的底波拉,不但聽民判斷(士師記四5),更處最高軍事領導地位,制服迦南人,國中太平四十年(士師記四、五章)。德高望重的女先知戶勒大受約西亞王差遣的祭司及顧問團之請,為王與猶太人求問耶和華關於在殿中尋得的律法書,因此為全國帶來大復興(代下卅四章)。
耶穌基督的來臨,決定性的完成了神對兩性關係的重贖,從此「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裡,卻成為一了。」(加拉太書三28)叫男女不再活在律法的咒詛底下。耶穌不但以自己的言行作榜樣,顯出他對女性的保護與尊重。如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在西門家用香膏膏主的女人等,他更突破傳統,使用女人作為他出生、事奉、死亡、埋葬及復活的見證(如以利沙伯、女先知亞拿、抹大拉的馬利亞、約西的母親馬利亞等等)。而且幾個最基要的救贖真理,都是「首先」向婦女啟示的:救主耶穌的出生,首先向馬利亞啟示(路加福音一31);他就是要來的彌賽亞,首先向井旁的撒瑪利亞婦女曉諭(約翰福音四26);「復活在我」的奧秘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約翰福音廿11至16),而且還被委託為首任宣教士,向男使徒們宣告主復活的喜訊(約翰福音二十17至18)。
耶穌升天後,五旬節聖靈降臨,男女一同被神的靈澆灌(使徒行傳二1至20),不但應驗了神藉先知約珥的預言「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約珥書二28至29),更藉此宣告新約時代的來臨,男女一同領受建立教會的恩賜,合夥去管理神愛子的國度。一同承擔大使命的差遣,將來男女又一同得獎賞,承受永生。
初期教會的姊妹們不單積極加入教會事奉的行列,還得到當時的使徒們如保羅公開的稱許為「同工」和「多受勞苦」等。如第一位稱為女「門徒」的多加(使徒行傳九36);冒生命危險,開放家庭為聚會地方的馬可的約翰的母親馬利亞(使徒行傳十二12至17),帶領整家人信主受洗;又用自己家庭接待傳道人的呂底亞(使徒行傳十六11至15);「在福音上曾與我(保羅)一同勞苦」的女同工友阿爹和循都基(腓四3);教導亞波羅而且保羅排她名在丈夫之前的百基拉(使徒行傳十八24至26);素來幫助許多人,也幫助了我(保羅)的女執事非比(羅馬書十六1至2)。
在近代歷史中,福音所到之處,都帶來了婦女的解放,提倡女子接受教育,改造賤視婦女的風氣,就如中國纏足與印度焚妻的陋習等等。
所以聖經非但沒有歧視婦女,還忠實地反映了人類對兩性偏倚的墮落文化,而神公義的光輝卻在聖經歷史照亮萬代,這福音成為歷代婦女追求平等最可靠的基礎,使受欺壓者與欺壓人者都同得自由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