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聖經是什麼?
從啟示的概念可以知道,《聖經》是神對人特殊的啟示,或者可以說是記載神特殊啟示的一本書。因為是神的啟示,所以聖經的作者是神,是神用默示的方法引導人用人的語言把神的啟示寫出來,記載下來。《聖經》的核心就是神對人的救贖。對於基督徒來說,《聖經》因為是神的話語,所以這是生活,道德,人生觀,世界觀,甚至人生的最終極追求的最絕對,也是唯一的權威。對於基督教信仰來說,絕對的經典只有一本,那就是《聖經》。
問:聖經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今天基督教通用的《聖經》可以分為《新約》和《舊約》兩個部分。新約聖經一共是27卷書,而舊約聖經各個基督教教派根據篇幅拆分和內容認定的不同,東正教承認50卷書;天主教承認46卷書;新教承認39卷書。天主教、東正教版本多的數篇經卷,是新教《舊約》(即猶太人的《塔納赫》)沒有收錄的。這些經卷被新教稱為「次經」和「偽經」。新教的39卷書實際上等同於猶太教的聖經《塔納赫》的24卷書,二者均採用馬所拉文本,只是在書卷排列和拆分上不太相同。
新約和舊約顧名思義,說的是這本書是神和人立的前後兩個約。而這兩個約的主題都是人按照神的標準來說都是罪人,而神要拯救這些因為罪而註定要被審判和懲罰的人。在古代的時候,神揀選了以色列人作為實驗品,他和人立約,只要人可以通過守律法達到神的標準成為完全的人,就可以得到神的赦免。這個就是舊的約。而以色列人的歷史表明了這實際上是一條不可能走通的路。於是神就和人重新立了一個新約,就是讓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人間,代替人承擔因為罪要承受的懲罰。而人通過相信就可以得救。
圍繞著這兩個約,聖經介紹了神是誰?耶穌基督是誰?人的本質以及人為什麼要認識神?人為什麼要通過相信耶穌而得救?教會是什麼意思?基督徒應該怎樣生活?未來這個世界會怎樣?信與不信的人會怎樣?等關聯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