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

馬太福音18:20

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基督徒為什麽要參加教會的生活?這似乎是一個永遠的問題,特別是在媒體高度發達的今天。如果有一個人,面對著電視崇拜,自己上網看網上的講道,是不是就不需要教會的團契生活了?我想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因為教會是基督徒的聚集,當然是彼此交通,互相融入彼此的生活才是聚集。那種虛擬的,或者孤獨的信仰生活不是教會生活,也不是神對他子民的要求。耶穌說,我與你們同在,不是取決於在那裏,這是相對於當時很多人認為只有在會堂裏,神才會與人相遇的想法,而是取決於你們是否真的有奉我的名的團契。當你們的彼此相交,並渴望與神的生命相交的時候,神的靈自然就與人同在了。我想這是神給我們最明確的命令:我們必須活在群體之中,否則就不是與神同行的基督徒。

禱告:天父上帝,願祢給我順服和智慧的心,知道如何與祢同在,也與祢的子民同在。讓我能去掉自我的靈,可以自由的享受和祢子民的團契,這樣也就與祢同在了。願祢成全。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