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

詩篇65:4-5

你所揀選、使他親近你、住在你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我們必因你居所、你聖殿的美福知足了。拯救我們的神啊,你必以威嚴秉公義應允我們;你本是一切地極和海上遠處的人所倚靠的。

我們得救和蒙福,是因為神的揀選。小時候,可能很多人都問過媽媽自己是從哪裡來的。我聽到的答案是:“我把你撿回來的。”如果孩子進一步問從哪裡撿的,答案就多了:從山上撿的,從河邊撿的。總之,你怎麼來的與你無關,媽媽把你撿回來,就有你這個人,不撿,就沒有你,都是媽媽的功勞。我們成為神的兒女也是這樣,是神揀選的結果。

有人問:既然是神的揀選,與我是怎樣一個人、做了什麼都無關,那為什麼神揀選你,不揀選我呢?神偏心嗎?

今天的經文第5節告訴我們,拯救我們的神,不僅是恩典的神,也是公義的神。正是因為神的公義,所以祂不允許罪的存在,要審判罪人;但祂也同時是無限恩典的神,要把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如果我們看看挪亞和羅得得救的例子,就比較容易理解神的揀選與人的信心的關系。

諾亞的世代,罪惡滔天,神用洪水審判全地。羅得的世代,神用硫磺火毀滅罪惡的所多瑪、蛾摩拉。神的公義,決定神必然會審判有罪的人。同時,我們的神也滿有恩典,神在審判的同時,也施行拯救。神用大洪水審判的時候,揀選了諾亞;在毀滅所多瑪的時候,揀選了羅得。不是因為他們是好人,而是因為神的恩典。

創世記6:8就說:“唯有諾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創世記19:19,羅得說:“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顯出莫大的慈愛,救我的性命。”可見諾亞也好,羅得也好,他們蒙揀選,都是神的恩典。

神的恩典是白白的,沒有要人付出任何代價,祂願意給誰就給誰,不配的、罪惡深重的人無權過問,這叫神的主權。就像一個關在監獄的罪犯,看到別人被提前放出來,他卻沒有被放出來,他有權利說不公平嗎?因為他犯了罪,刑期未滿,被關是天經地義的事;提前釋放則是恩典,不是因為他該被放出來。

神有揀選人的主權,但是,神的恩典也是為所有人類預備的。聖經說:“神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沈淪。”那麼,為什麼最終有人得救,有人不得救呢?或者說,為什麼有人享受到這個恩典,有人卻沒有得到呢?

這就要看人信心的回應了。雖然諾亞也是一個罪人,但是,當神讓他造方舟、進方舟,避開大洪水的審判時,對於神這麼不可思議的話,他竟然信了。諾亞因信得救。

羅得也一樣是罪人,但他也信了神的話,神讓他不回頭地離開所多瑪,他聽了,他信了,從而得救了。所多瑪的意思是“焚燒”,神讓人離開焚燒之地,人不聽、不信,還以為那是個充滿榮華富貴的城市呢,如果被燒死,怎麼能怪神呢?要怪只能怪自己願意活在罪中。這就像那個浪子回頭故事中的浪子,如果仍然繼續與豬爭食,也無法得到父親給他的肥牛犢大餐。

救恩來自於神豐富的恩典,人用信心回應神的恩典,就得到了拯救,成為出死入生的新人。使徒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先是神的恩典,後是人信心的回應;恩典和信心使人得救,得救之後,自然應該產生好的行為。善工不是得救的原因,而是得救的結果。這個救恩的次序絕對不能顛倒。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讚美祢!我們感恩,不僅因為祢是創造主,賜我們生命氣息,更因為祢有赦罪之恩,甚至在我們背棄祢的時候,也仍然愛我們,並且賜下祢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捨身救贖我們。求聖靈幫助,使我們單單信靠祢,並活出祢的榮耀。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