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14:21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在主耶穌講這句話的時候,祂即將要離開門徒。我們設想一下當時的情景,門徒們信賴主,拋家捨業跟隨祂,與主朝夕相處三年,現在,主耶穌就要離開了,門徒肯定很傷心、很失落。
主耶穌當然很清楚門徒的心思,就安慰他們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耶穌的意思是,我知道你們愛我,不捨得我走,但是呢,你們如果真愛我,就要聽我的話,這樣,你們就還會見到我。
弟兄姊妹,我們愛主嗎?愛主不僅是被主的愛感動流淚,不僅是一種感覺、感情,更重要的是遵守祂的命令,俗語叫聽話,另一個說法叫做順服。
愛神的最大考驗,就是順服。我們說我信主、我愛主,但還是以自我為中心,不聽神的命令去行,那其實我們心裏是沒有神的,是自欺欺人。
神的命令是甚麼?聖經有很多神對我們的命令、吩咐,其中最重要的,馬可福音十二章是這樣記載的:“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主耶穌說得很清楚,祂給我們的命令,最重要的只有兩條:第一,只能愛神;第二,要愛人如己。當我們遵行了主的這兩條命令,就是順服主,祂就與我們同在了。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贊美祢!感謝祢把信心賜給我們,使我們可以認識祢、相信祢,因此得著救恩、得著永生。求聖靈也不斷把愛心加給我們,使我們越來越尊主為大,並且把對主的愛在弟兄姊妹當中活出來,在社區、鄰舍中活出來,讓人可以通過我們的見證,也能夠認識救主,得到救恩。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