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

馬太福音5:23-24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 ​昨天我們說到,要有真正的和睦,就必須先與神和好。那麼,怎樣才算與神和好呢?今天的經文啟示我們,一個與神和好的人,需要追求與人和睦,否則他就不是真正與神和好,不是真正認罪悔改。就像浪子回頭故事中的那個大兒子,如果他不與弟弟和好,即便沒有離開家,他的心也是在流浪,沒有與父親真正和好。

​ ​這段經文說到獻祭。獻祭,就是向神認罪悔改,與神和好。在此,主耶穌說得很清楚,你要與神和好嗎?若你不肯去與人和好,就不能與神和好。

​ ​可是,人的罪性,決定了人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試想一下,幾個自我為中心的人在一起,能不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彼此為仇嗎?怎麼才能與人和好呢?

​ ​哥林多後書5:17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這告訴我們,在基督裡,就能與人和好。因為在基督裡,神把我們造成了一個新人。

​ ​這個新人有一個特點,是舊人所沒有的,就是在基督裡。新人是與基督連在一起的,這就是回家與父親和好的意思;同時又因著基督的十字架,與其他弟兄姊妹連在一起,這個就是與人和好。

​ ​與神、與人和好,一個是縱向的關係,一個是橫向的關係,這是十字架的關係,是分不開的。新造的人不能單獨存在。既與神連接,也與其他信神的人連接,這是和睦的基礎。

​ ​因著這連接,聖經說我們成了同一個身體。同一個身體,能不和睦嗎?就像左手不會去恨右手一樣,他們是互相聯結的、互相幫助的。

​ ​大家都知道,有一個所謂的難題,太太問先生:“如果我和你媽同時落水,你先救誰?”想出這個問題的人,自以為聰明;其實,問題的出發點,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不是沒有答案,而是問題本身已經錯了。

​ ​家庭不和、弟兄姊妹之間不合,基本都是以自我為中心造成的,也就是沒有活出互為肢體的關係。總講以自我為中心的道理,不講愛,不活出神的愛,自然導致不和。

禱告:親愛的天父上帝,我們感謝讚美祢!感謝祢揀選我們成為祢的兒女,使我們能夠彼此連結並與元首基督連結。求聖靈賜下能力,讓我們在每一天的生活中,都能活出神的愛,活出神的謙卑、忍耐、包容、接納,活出神的榮耀。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